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來源:冀中職業(yè)學院 閱讀:903 次 日期:2014-11-13 15: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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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

各設區(qū)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華北石油管理局、定州市、辛集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河北省實際,現(xiàn)就 2015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5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定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至 12 月 15 日進行,其中 11 月 25 日至 29 日考生網(wǎng)上填報,12月 1 日至 5 日報名信息確認,12 月 6 日至 15 日各地進行報名數(shù)據(jù)核查匯總和報名資格審查等工作。報名信息確認結束后不再安排補報名。

二、報名范圍

為加強對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下列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報名:

(1)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考生;

(2)參加對口招生全省統(tǒng)一考試的考生;

(3)參加保送生等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

(4)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的考生;

(5)參加經(jīng)教育部和省批準的院校單獨招生的考生;

(6)其他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或備案的考生。

三、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且戶口在我省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具備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含應屆生)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具備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各類中等職業(yè)學校(含綜合高中的職業(yè)班)、中等專業(yè)學校和技工學校畢業(yè);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其中,旅游專業(yè)要求男生身高 1.70 米以上、女生身高 1.60米以上。

3.具備貧困地區(qū)專項生報考資格:

考生戶籍和高中三年學籍必須在國家劃定的我省燕山—太行山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市)及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簡稱貧困地區(qū),名單見附件 3)。

4.具備地方農(nóng)村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根據(jù)國家安排,我省將繼續(xù)安排部分地方高校實施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在我省報名的農(nóng)村戶籍考生均具備此項招生資格。

5.具備少年班報考資格: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東南大學少年班的報名條件,見學校當年少年班招生簡章;考生如需參加全國文化課統(tǒng)一考試,考試成績只能作為報考學校少年班的錄取依據(jù),不能作為當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jù)。

(二)流入我省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報名,除戶籍不作要求外,必須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且在父母經(jīng)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畢業(yè)時具有兩年(含)以上連續(xù)就學記錄和學籍(不含高中畢業(yè)后復讀時間)。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tǒng)考、省級統(tǒng)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讀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戶籍不在我省的學生(符合隨遷子女報考條件的考生除外)。

四、報名方法

1.考生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應屆考生可在學籍所在地報名;社會考生(包括往屆復讀生)因特殊情況確需跨市報名的,須由考生就讀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與戶籍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協(xié)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讀地報名。市內跨縣是否可以報考,由市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忌鷪竺麜r應提交戶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業(yè)水平考試準考證或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證書(含同等學力證件等有效證件、證明),農(nóng)村戶籍的考生,按實際戶籍確認,無法確認的由當?shù)毓矙C關出具農(nóng)業(yè)戶籍證明;在職職工應有單位的介紹信;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應有市級民政部門的介紹信;社會考生應有所在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辦事處)對本人政治態(tài)度、思想品德做出的全面鑒定。

2.符合報考條件的外省流入我省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在學籍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報名時須提供高中段學籍證明、畢業(yè)學校出具的連續(xù)學習記錄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家長在經(jīng)常居住地縣級及以上的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領取的《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和在公安派出所領取的居住證,由報名點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審查。

3.報考貧困地區(qū)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在戶籍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未在指定報名點報名的考生不具備國家專項生資格??忌鷪竺Y格審查工作由考生戶籍地招生考試機構牽頭負責。學籍審查工作由戶籍地招生考試機構會同當?shù)亟逃姓W籍管理部門審查;戶籍審查工作由當?shù)卣猩荚嚈C構結合考生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資料進行,必要時請公安部門配合進行。經(jīng)資格審查符合貧困地區(qū)戶籍和貧困地區(qū)高中三年學籍并具備報名資格的考生,由報名點所在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進行集中公示,并報市級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匯總、審核,合格名單及數(shù)據(jù)庫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將在網(wǎng)站上進行集中公示。

4.具備報名資格的臺灣省居民,憑《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粘貼在該證上的“臺灣居民居留簽注 ”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報名;在華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憑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未在華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在有效期內的護照和粘貼在護照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5.外省在我省借讀和我省在外省借讀的考生需回戶口所在省報名。

五、報名安排

2015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分為考生網(wǎng)上填報、現(xiàn)場報名信息確認和數(shù)據(jù)整理三個階段。我省自 2015 年起高考報名工作須在省審核備案的報名點進行,各市要按照《關于做好 2014 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信息采集及相關基礎工作的通知》(冀教考信[2013]4 號)的要求,加強此項工作的督導和檢查力度。所有擬參加 2015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錄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藝術、體育、對口類及各種單獨招生等)均須參加報名??忌?2014 年 11 月 20 日前持“報名方法”中要求的有效證件(證明)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各報名點對考生進行初審合格后,使用身份證閱讀器采集考生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和出生年月等信息。所有考生身份證信息采集完成后,各市于 11 月 20 日 18 時前上傳至省教育考試院。對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在使用身份證閱讀器采集考生身份證信息時,“班級”一欄須選擇“少年班”。已采集身份證信息的考生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 8 時至 11 月29 日 17 時 登 錄 河 北 省 教 育 考 試 院 網(wǎng) 站 ( 網(wǎng) 址 :http://www.hebeea.edu.cn),點擊進入遠程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于 11 月 29 日 17 時前完成網(wǎng)上支付報名費,遠程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 11 月 29 日 17 時關閉。11 月 30 日 8 時各市從網(wǎng)上下載考生報名信息。 月 1 日至125 日,考生須持“報名方法”中要求的有效證件(證明)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照相、采集指紋信息、報名信息確認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須采集指紋信息,其中藝術、體育和對口類考生,必須使用省統(tǒng)一配備的指紋儀并按照省統(tǒng)一要求采集指紋信息。報名信息須由本人確認,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網(wǎng)上支付報名費的考生將不能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未進行信息確認的報名信息無效。對錯過網(wǎng)報時間和網(wǎng)報中出現(xiàn)問題的考生,各市、縣及報名點要克服困難,在考生確認報名信息期間給予補報或糾正。報名信息確認期間補報名辦法及流程為:

1.考生持“報名方法”中要求的有效證件(證明)進行申請;

2.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采集考生身份證上的相關信息;

3.考生憑身份證號碼和密碼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點擊進入遠程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補報名,并以報名點或班級為單位進行網(wǎng)上支付報名費;

4.報名點下載新增且已支付報名費的考生數(shù)據(jù);

5.考生現(xiàn)場確認(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照相、采集指紋信息、報名信息確認等工作)。

六、報考科類

1.普通高校招生報考科類有:文史、藝術文、體育文、理工、藝術理、體育理、單獨招生。藝術類包括音樂類(分聲樂、器樂)、舞蹈類、美術類、編導類、播音主持類、書法類、表演類等,報考以上各類的考生均須按藝術類報名。其中音樂類(分聲樂、器樂兩項)、舞蹈類、美術類專業(yè)考試實行全省聯(lián)考。

2.對口招生報考專業(yè)類有:旅游類、財經(jīng)類、農(nóng)林類、畜牧獸醫(yī)類、機械類、電子電工類、建筑類、計算機類、醫(yī)學類、學前教育類。

七、相關要求

1.報名宣傳。報名前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各報名點要將《2015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須知》(見附件 2)進行張貼,利用多種渠道和途徑進行宣傳,使所有參加 2015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錄取的考生都能按時參加高考報名,不出現(xiàn)漏報、錯報現(xiàn)象。

2.業(yè)務培訓。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和本轄區(qū)內設立的報名點工作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認真學習省有關文件和《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辦法(試行),》做到每名工作人員都能熟練掌握省有關高考報名規(guī)定和政策要求,并能按照省規(guī)定的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辦法履行工作職責。

3.資格審查。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職責,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辦法(試行)》要求,依照報名條件,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要切實落實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將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集體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的,可集中填寫一份《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注明審查的考生名單和人數(shù)。市、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各報名點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指導和督察,嚴防不具備報名資格的學生報名和冒名頂替報名??忌绮荒艹鼍弋厴I(yè)證書,在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輟學的社會考生,要出具學籍表和輟學證明,自入學之日起到 2015年 9 月滿三年者方可報名;沒有升入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社會考生,要求初中畢業(yè)到 2015 年 7 月滿三年,或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同等學力證件。報考對口招生的考生,須報考與所學專業(yè)相同的專業(yè)類。按照教育部學籍管理規(guī)定,高中階段轉入職教類專業(yè)學習的學生,至畢業(yè)時必須具有一年半以上職教專業(yè)學籍;所有擬報名的三校生,必須有錄取手續(xù)和學籍,往屆生須審查其畢業(yè)證書,應屆生須審查其學籍和新生錄取名冊。各報名點要認真做好考生報名信息的核對校驗工作,要加強對涉及照顧政策的相關基礎信息,如民族、戶籍等項目的核驗工作,作為后期資格認證的重要依據(jù)。對所有考生,均需將其高考報名信息與學籍管理系統(tǒng)相關信息進行比對。對報名地與學籍地不一致的復讀生,需認真核對考生學籍檔案,檢查是否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違法、違紀記錄。

4.考前教育。報名時必須告知每名考生《考試規(guī)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并要求考生簽訂《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誠信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 1)《承諾,書》的存根部分,由報名點保存一年。各市按本通知提供的式樣進行印制。

5.做好服務。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從方便考生參加高考報名的角度出發(fā),采取切實措施為考生提供各種便利。對確需在就讀市報名的,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充分考慮考生及其家長的實際情況與合理訴求,區(qū)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操作辦法,做到合情、合理、合規(guī)。在具體辦理過程中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6.信息報送。2014 年 12 月 10 日前,各市向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傳報所有確認后的藝術、體育和對口類考生報名數(shù)據(jù)庫,省教育考試院對報名信息核查后于 12 日 18 時前將核查結果反饋各市。2014 年 12 月 16 日,各市務必將所有考生報名信息(須含照片和指紋信息)刻盤,經(jīng)主管領導、信息管理人員、紀檢人員三人密封簽字后面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同時,請各相關市將貧困地區(qū)專項生名單進行中學、縣、市三級公示,期滿后將合格考生數(shù)據(jù)庫按要求刻盤密封,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會議召開時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2015 年 6 月 9 日各市報送全部考生的優(yōu)惠信息和體檢信息等其他報名信息。請各市及時將本通知傳達到所轄各縣(市、 和各報名點。區(qū))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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