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數和招聘崗位
為了解決后勤事業(yè)單位人才需求問題,招聘一名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戶口不限;
2、國家承認的學歷,建筑工程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并取得學士學位,崗位條件詳見《紅河州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招聘人員崗位信息》。
(二)應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
4、35周歲以下;
5應具備用人單位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包括學歷、專業(yè)、政治面貌以及擬聘職位要求具備的能力素質等);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但未解除處分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國家有規(guī)定不能應聘的;
(5)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招聘(報名)地點、時間及方法
(一)招聘(報名)地點:紅河州人才市場(蒙自縣興盛路 紅河審計二樓)
(二)招聘(報名)時間:2008年1月12日。
(三)應聘者攜帶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料進入人才市場,報名時查驗原件,各交復印件一份。報名費150元。報名不得由他人代報,報名時交近期免冠5分照片2張。若本人現用名與身份證或其它證件不符者,由公安部門出具證明。
四、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由紅河州人事局、紅河州州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應聘者必須承諾所攜帶證件的真實性,若存在弄清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自報名起至錄用后的任何時間,取消報名資格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已負責。
五、考試考核
(一)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現場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報名結束后,由州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面試,面試在人事部門的指導下進行。面試內容由州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確定。
考試面試分值100分。面試完后,按面試成績第一名進入考核和體檢。若遇考核和體檢不合格者,按面試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果只有一個報名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才能進入考核和體檢。
考試的時間:2008年1月12日下午2:30分
地點:紅河州人才市場(蒙自縣興盛路 紅河審計二樓)
(二)考核
考核實行等額考核。考核由州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是“德、能、勤、績”等方面,重點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和現實表現,了解其綜合表現情況。
在考核中發(fā)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錄(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沒有考核依據(如畢業(yè)生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3.組織紀律渙散,考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4.不符合應聘職位的資格條件要求的。
六、體檢
考核合格者,由州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等額體檢。
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擬聘對象,按該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通過考核依次確定體檢遞補人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錄(聘)用
(一)經考核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公示結果無影響其聘用問題的,由州人事局辦理錄用手續(xù)。
(三)錄用手續(xù)完結后,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經州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進行合同鑒證后,實行聘用制管理。
(四)新聘用人員均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新進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度。
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873)3732886
聯(lián) 系 人:黃麗紅 陳 凡
紅河州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招聘人員崗位信息
招聘崗位:建筑工程技術員
招聘人數:1
專業(yè):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
學歷 :本科畢業(yè)并取得學士學位
年齡:35周歲以下
工作職責:負責州級行政中心工程項目及配套工程的檢驗、維修、預算的編制和審核,各項材料設備的市場詢價;參與合同條款的訂立,參與工程付款的審批 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待遇 其它要求:熟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熟悉工程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標、預決算等工作的業(yè)務知識,有獨立審核和編制預算能力,對工程項目投資估算、建筑造價、成本分析、工程結算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具備一定的設計、招標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