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今年報考了云南昆明晉寧的村官,要招14人,我考了第11名!招考公告上說的是在7月15日前要進行資格復審,今天已經14號了,可是我們也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看到網上有人說是要自行帶上資料去進行資格復審,請問是不是真的是自行帶上資料去所報考的地方進行資格復審,還是繼續(xù)等待通知呢?
回復:繼續(xù)等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