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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4年南安市專項招考部分行政執(zhí)法機關基層公務員面試前資格審查的通知
茲定于2014年10月11日和13日上午進行2014年南安市專項招考部分行政執(zhí)法機關基層公務員面試前資格審查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考生范圍
報考公安類職位的報考者,應在面試前通過公安民警職業(yè)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測評結果不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參加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的人數(shù)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根據(jù)報考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數(shù)的3倍確定;報考公安類職位在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前進行報名資格復核。
二、資格審查時間
2014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10月13日(上午8:30-11:30)。
三、資格審查地點:南安市公務員局錄用流動綜合管理科(南安市市政府六樓)。
四、需提供的材料
(一)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需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二)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需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三)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
相關說明:如因辦理人事代理,報到證寄存人才服務中心的,需提供報到證復印件、現(xiàn)工作單位及人才服務中心同意報考證明;如已就業(yè)的人員,屬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應提供所任職且具有人事決定權的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在職工作者如未能提供相關證明的,應書面承諾“最遲應于考察前2天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
(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相關說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index.do/)打印。
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其它事項
1、請考生按規(guī)定時間攜帶要求的材料參加資格審查,逾期未到者視為自愿放棄面試前資格審查的資格。
2、閱知本通知后,請于2014年10月10日20:30前發(fā)送電子郵件到nagwy@163.com,郵件主題一律填寫為“報考單位、職位代碼、考生姓名已閱知資格審查通知”以便于工作人員查找和匯總。
3、參加資格審查時,請自覺排隊,將要求的材料按順序疊放提交給工作人員。
4、聯(lián)系電話:0595-86373512。
南安市公務員局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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