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招錄的在崗大學生村官,今年基層政法干警招錄為“村官等四類人員”專門設置了定向崗位,但大部分都沒有達到開考的比例,我報的崗位也是這樣,只有一個人報,一看沒有達到開考比例,費也沒繳了,本想有這么好的機會,準備好好的考考,但現(xiàn)在又考不了。我認為在招錄上還是存在很多矛盾的地方?我想對“四類人員”不應該限制開考比例,我們在基層已經(jīng)付出了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