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身份證丟失人員能否申請教師資格?
答: 無身份證人員原則上不予認定教師資格。情況特殊者,應有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并標明其身份證號、發(fā)證機關,再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研究后確定是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