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徐州市人民檢察院
徐州市公安局
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徐州國家稅務局
徐州地方稅務局
徐州市無線電管理局
關于依法綜合治理人事考試環(huán)境的通告
為維護人事考試工作公平公正和廣大應試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人事考試環(huán)境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49號)要求,現就依法綜合治理我市人事考試環(huán)境通告如下:
一、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各類人事考試項目逐年增加,社會影響日益擴大,已成為服務我市經濟社會建設、彰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窗口。但是近年來,人事考試面臨的安全形勢日益嚴峻,外部環(huán)境日趨復雜,非法獲取、販賣試題和答案,團伙組織作弊等違法犯罪、違紀違規(guī)行為頻頻出現,嚴重擾亂了正常的考試秩序,損害了廣大應試人員的合法權益,必須依法對各種違法犯罪、違規(guī)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行政機關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竊取、販賣、傳播人事考試試題(答案)的;
(二)竊取、泄露、販賣人事考試應試人員信息的;
(三)制售、使用假證書的;
(四)非法制售作弊器材,非法使用作弊器材發(fā)送、竊聽、偷拍人事考試試題(答案)的;
(五)在人事考試實施過程中,內外勾結泄露考試信息的;
(六)發(fā)布虛假宣傳、惡意炒作、買賣人事考試試題(答案)等涉及的疑似試題泄密、考試作弊等有害信息的;
(七)利用無線電設備或手機實施考試作弊的;
(八)雇人代考或替考的;
(九)違規(guī)辦班和非法培訓機構從事培訓活動,或以合法培訓形式為掩護,散發(fā)虛假宣傳廣告、群發(fā)短信,或舉辦“考試包(保、必)過班”、“命題專家培訓班”等虛假宣傳和欺騙誤導應試人員的;
(十)培訓機構牟取非法經濟利益以及偷稅、逃稅及各類稅收違法行為的;
(十一)監(jiān)考人員和考試組織人員失職、瀆職縱容考試作弊的;
(十二)擾亂考場內外秩序,辱罵、威脅、毆打、傷害監(jiān)考人員和考試組織人員的;
(十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三、有關行政機關將采取人防和技防并舉、嚴防和嚴打并重等有力的綜合措施,加大巡查、監(jiān)督力度,對所有涉考違法違紀行為“零容忍”,絕不姑息、決不手軟,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和違規(guī)違紀行為。
四、廣大考生要集中精力認真復習備考,不要聽信謠傳,謹防上當受騙。要克服僥幸心理,堅決不購買、不使用高科技作弊工具,不從事、不參與違法犯罪、違紀違規(guī)行為,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共同抵制考場腐敗歪風,共同營造良好的考試環(huán)境,共同維護人事考試的公平公正。
2013年5月27日
準考證打印入口在本頁最下方。請認真閱讀以下內容。
一、打印說明
準考證上的照片為黑白照(彩照也可),進入界面直接打印或復制到word中打印皆可,紙張為A4紙(為了保證準考證打印的清晰度,請使用激光或噴墨打印機打?。?,如準考證上的照片無法顯示請于次日重新登錄,如始終無法顯示請和我們取得聯系:0516-80800320、85608529。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省人事考試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因應考人員本人原因造成報考信息錯誤,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等信息的,從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點擊查看《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在筆試結束后,請考生務必保存筆試準考證,以備后續(xù)使用。
二、網上支付人員報銷票據領取事宜:
需要報銷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 (節(jié)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準考證與身份證(代領者須持代領者的身份證和考生身份證與準考證)到新城區(qū)行政中心東綜合樓A區(qū)A126室市人保局財務室(徐州市新城區(qū)昆侖大道1號,市內可乘91路、92路、93路、95路車)領取。請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來領取,逾期不補(考試時不需要出具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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