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4年廣州市認定教師資格“兩學”證明材料指的是什么?
答:通常我們講的“兩學”指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是作為一名教師所必須掌握的最基本的學科知識。因此,不能用“運動心理學”、“職業(yè)教育學”等,或者其他相關相近的學科成績代替。
申請人要提供下列材料之一作為“兩學”證明材料:
(1)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的學業(yè)成績登記表;
(2)在經省教育廳選定的33所高校參加教育學和心理學培訓的本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兩學”合格成績,可作為我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兩學”有效成績。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時提交《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證書上須有培訓者照片、廣東省教師繼續(xù)教育指導中心和培訓院校印章);
(3)社會人員參加我市指定的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兩學”培訓機構(廣州大學教師培訓學院,電話86231002;廣東外語藝術職業(yè)學院,電話37093953、37086487)的學習,通過考試取得的合格證書。根據屬地化原則,其他省、省內其他市所組織的“兩學”培訓成績不作為本次認定的有效成績;
(4)通過國家自學考試等途徑學習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并取得單科合格證。以廣東省自學考試為例,教育學及心理學對應代碼分別為: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教育學(二)(課程代碼00442)、教育學B(課程代碼08050)、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另外,心理學也可選與申請種類相對應的,如: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可選學前教育心理學(課程代碼0088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可選小學教育心理學(課程代碼0040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