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應繳交材料目錄
(復印件附后裝訂)
1.個人身份證。
2.教師資格證。
3.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4.參加工作時間及到現(xiàn)單位時間證明(基層小學由教委辦、教育辦出具)。
5.畢業(yè)證書、學歷更改申報表。
6.論文復印件。
7.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名教師證書。
8.學科競賽榮譽證書。
以上材料均需帶原件到人事科驗證,原件當場退回。
更多信息請查看福建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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