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批準,我縣擬于今年暑期公開考調部分農(nóng)村學校教師進縣城學校工作,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及名額
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已在武勝縣內農(nóng)村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及以上,且在職在編,其中報考幼兒園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其余崗位不受年齡限制。
(二)報考高中教學崗位者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學崗位者須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教學崗位者須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園教學崗位者須具備中師或幼教中專及以上學歷和幼兒教師資格證。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由所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
(四)每位報考人員(上掛到教辦、教育局機關和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的教師除外)限報一個與本人2014年春季學期所任教崗位相一致的學科(由所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高中(含中職,下同)教師不能報考初中、小學、幼兒園崗位,初中教師不能報考小學、幼兒園崗位。小學附設幼兒學前班教師可以報考幼兒園崗位。所有崗位均以2014年春季學期所任教崗位為準,兼任高中、初中教學的,以高中為準,兼任初中、小學教學的,以初中為準。上掛到教辦、教育局機關和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的教師任教崗位以最近一次上掛前一個學期任教崗位為準。
(五)語文、數(shù)學、英語、化學學科崗位只允許本任教層次教師報考;舞蹈學科崗位只允許舞蹈相關專業(yè)教師報考。
(六)現(xiàn)任武勝縣城學校在編教師、已經(jīng)抽調到武勝外國語實驗學校籌建辦幫助工作的教師和借(抽)調到教育系統(tǒng)外幫助工作的教師不允許報考。
三、考調工作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在武勝教育網(wǎng)上公開發(fā)布考調信息。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報考者首先在網(wǎng)上填報《2014年武勝縣教師考調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填報網(wǎng)址:http://bm.scwsjy.com/submit.asp;網(wǎng)絡報名成功后須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由本人親筆簽名,然后帶上相關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武勝縣教育局政工股進行報名確認。
2.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4年8月5日零時至8月10日16時。未在網(wǎng)上報名的,現(xiàn)場不受理。
3.現(xiàn)場確認:2014年8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武勝縣教育局政工人事股確認。聯(lián)系電話:0826—6229397。
4.資料要求:報名人員現(xiàn)場確認時必須一次性提交報名登記表、最高學歷證、教師資格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現(xiàn)任教學校出具的任教崗位證明(含任教層次和學科)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證明、邊遠學校任教經(jīng)歷證明、近三年到藏區(qū)或災區(qū)支教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和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報考幼教崗位的小學教師還需提供在小學附設幼兒學前班任教的書面證明材料。所有應提供的證明及材料必須在報名時一次性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5.考試費用: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報名費50元/人,課堂教學技能考核報名費80元/人(進入課堂教學技能考核人員交費)。
6.領取準考證時間:報考者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于8月13日在武勝縣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領取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準考證;進入課堂教學技能考核者于8月20日在武勝縣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領取技能考試準考證,同時繳納技能考核相關費用。
(三)考試
1.考試時間及地點:
時 間 | 考試科目 | 考試地點 | |
8月14日 | 09:00—11:00 | 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 | 見準考證 |
8月21日 | 07:30開始,全天 | 課堂教學技能考核 | 見準考證 |
2.考試辦法:報名人數(shù)與考調名額之比應不低于3:1,若低于3:1,則調減該學科考調名額;根據(jù)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課堂教學技能考核人數(shù)與考調名額2:1的比例確定課堂教學技能考核人員(末位并列的,可一并進入課堂教學技能考核)。
3.考試內容:中小學相應學科的基礎知識及其運用。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100分,完卷時間為120分鐘;課堂教學技能考核100分,每位應試人員備課45分鐘,講課15分鐘。
4.計分辦法:
報考縣城學校教師者考調總分=筆試成績×50%+課堂教學技能考核成績×50%+附加分。
5.附加分(凡有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者,可享受加分):
2014年春季實際在邊遠學校(義務教育學校發(fā)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第四類學校,下同)任教,且近五年邊遠學校連續(xù)任教滿五年加2分,超過五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2分(現(xiàn)實際已不在邊遠學校任教的報考者不享受加分,多所邊遠學校連續(xù)任教經(jīng)歷可累計);近三年(2011年9月1日以后)到地震災區(qū)或藏區(qū)支教,不足一年的加1分,一學年及以上的加2分,此項最多不超過2分。兩項加分可累計。
6.成績公示:2014年8月15日公布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8月22日公布考調人員筆試和課堂教學技能考核總成績。公示地點武勝縣教育網(wǎng)(http://www.scwsedu.com)。
7.查分:考調人員如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異議,可以于2014年8月15日18:30前向教育局監(jiān)察室書面申請查分,過時不再受理。查分原則:查分不查卷。申請查分者每學科交費10元。查分工作于8月16日上午集中進行,由教育局組織人員在縣紀委、縣人社局監(jiān)督下進行,查分結果于8月16日18:30前公布。
(四)初錄
根據(jù)考調總成績分數(shù)排序,與考調名額等額初錄。初錄時末位并列的,以技能考核成績分數(shù)排序;若技能考核成績也相同,則以考核時所有評委打分的總成績(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初錄人員名單于8月23日公示。公示地點武勝縣教育網(wǎng)(http://www.scwsedu.com)。
(五)錄取
初錄公示無異議后,錄取人員分學科按照名次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學校,若自動放棄選擇權利的,所出現(xiàn)的缺額不予遞補。正式錄取人員由教育局出文調動,由調入單位考察試用一年,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嚴格公開考調程序,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按人事考試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一)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聘用資格的;工作人員明知報名對象不符合條件而進行報名登記的。
(二)考調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四)工作人員泄露考試題內容的。
如發(fā)現(xiàn)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須以真實姓名向有關部門舉報。
舉報電話:0826—6224739(武勝縣監(jiān)察局)、0826—6224545(武勝縣教育局紀委)。
六、其他
考調人員調動后,按照崗位聘任相關要求,需在擬調入單位重新進行崗位聘任,若擬調入單位有空缺編制,但無考調人員現(xiàn)任職稱崗位的,崗位等級按擬調入單位現(xiàn)有空缺崗位及聘用條件確定。
武勝縣教育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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