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專業(yè)(學制四年、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培養(yǎng)目標:本專業(yè)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系統(tǒng)掌握音樂教育的基礎理論與方法,具有較高程度的演唱、演奏、伴奏能力及教學能力,可在高等院校、中專和各類中小學任教,可在各種音樂研究部門從事研究工作,可在文化藝術團體、政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組織策劃社會音樂活動。
主要課程:樂理、視唱練耳、藝術概論、和聲、曲式與作品分析、中外音樂史、音樂欣賞、合唱與合唱指揮、聲樂、鋼琴和其他樂器、教育學、心理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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