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州招考辦: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國家專項計劃第一次征集志愿后,地方專項計劃招生院校平行志愿投檔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計劃未能完成,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及安排,決定面向貧困地區(qū)學生進行公開征集志愿?,F將征集志愿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未完成的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院校及專業(yè)名額見附件。
二、征集志愿對象和辦法
1.本次國家專項計劃征集志愿對象為2014年專項計劃覆蓋的所有農村貧困縣達到本科第二批省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文科500分、理科475分)、符合國家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未錄取考生。
地方專項計劃征集志愿對象為2014年地方專項計劃覆蓋的貧困地區(qū)達到本科第二批省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文科500分、理科475分)、符合地方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未錄取農村考生。
2.本次征集志愿時間為7月18日10:00—16:00。考生務必及時在網上查閱,符合條件的考生應按時在網上填報征集志愿學校及專業(yè)志愿,填報征集志愿網址為http://zj.sceea.cn(如果出現網絡不通等意外,考生應及時到縣、市、區(qū)招辦或其它網絡正常的地方上網查詢、填報志愿)。對準備填報的學校,考生應查詢該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學校要求以避免誤填。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分別可填報四個平行的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志愿內最多可填報六個專業(yè)志愿,并選擇是否服從專業(yè)調配。
3.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征集志愿均按“位次優(yōu)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投檔供學校審錄。
4.在本科第一批預科招生計劃投檔后投國家專項計劃征集志愿,之后再投地方專項計劃征集志愿。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投檔時均不再受市州相應專項計劃配額的限制。
5.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的未錄取考生庫,為自由可投狀態(tài)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檔時對不是自由可投狀態(tài)的考生,即使填報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檔。
6.在省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的征集志愿時間內,考生若未填報征集志愿,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征集志愿是我省貫徹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滿足率,為符合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未錄取考生再提供一次升學機會的具體措施。相關各級招辦必須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志愿征集工作順利完成。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2014年7月17日
附件:2014年在川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及地方專項計劃未完成計劃院校及專業(yè)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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