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慈溪市2014年度鎮(zhèn)(街道)工作骨干選拔公告》(第一號)規(guī)定,如某一職位選拔數量與符合該職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少于1:3的,按比例減少選拔數量或取消相應職位。根據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情況,決定減少鎮(zhèn)(街道)綜治職位選拔數量1名(掌起鎮(zhèn)),現予公告。
慈溪市2014年度鎮(zhèn)(街道)工作骨干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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