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招委辦〔2014〕24號
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政策宣傳咨詢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qū))招考辦、省屬各高校:
為深入實施招生考試陽光工程,切實做好2014年全省招考宣傳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轉變工作作風,圍繞宣傳工作重心下移目標,加強考區(qū)招辦、學校、班主任三位一體咨詢服務體系建設,增強高考政策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廣大考生對招考工作的滿意度。
二、重點內容
(一)準確解讀和宣傳招生計劃、招生章程、志愿填報、
錄取規(guī)則、各批次錄取時間、復征志愿、專科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結果、查詢方式等有關考生關注的問題;
(二)廣泛宣傳藝術、體育、公安、司法、軍事院校(專業(yè))招生規(guī)定和程序;
(三)認真做好貧困地區(qū)專項招生、照顧加分政策、省外在青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地高考報名錄取規(guī)定、信訪和申訴渠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綠色通道”入學政策、謹防招生詐騙等考生關注事宜的宣傳咨詢和服務。
三、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6月26日至7月9日;
第二階段:7月10日至8月26日。
四、幾點要求
一是各級招辦要結合教育實踐活動,精心策劃、周密安排,因地制宜,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抽調得力的人員,設立咨詢點,為考生填報志愿提供政策咨詢等有效服務。
二是實施宣傳重心下移,充分發(fā)揮好班主任的橋梁紐帶作用和學校在考生填報志愿的作用,把招生錄取政策的宣傳咨詢落實到學校和班級。對考生應知、須知的有關錄取政策,一定要全面、準確、及時加以告知。重視做好對畢業(yè)班班主任有關招生考試政策的培訓工作。
三是在咨詢工作中要做到接待熱情,聽取咨詢要耐心,回答問題要準確,要把招生考試的各項政策原原本本向前來咨詢的考生及考生家長進行解說,使宣傳咨詢活動收到實效。
四是要加強協(xié)調,充分發(fā)揮當地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的作用,開展多種途徑、多種形式的宣傳咨詢活動。
五是面向社會和有關學校,加大自考、成考、“中接?!?、“轉本銜接”等政策的宣傳力度。繼續(xù)做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的《關于加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的意見》的宣傳工作。
六是加強對咨詢場所、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工作。人員較多的咨詢活動要做好安全防范,做好工作預案,確保咨詢活動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七是省屬各高校要進一步優(yōu)化招生宣傳服務,創(chuàng)新宣傳形式,深入做好招生政策宣傳、咨詢工作,吸引更多適合本校要求的優(yōu)秀生源報考。
各地各校要對開展宣傳咨詢情況進行總結,并于8月底前書面報送省招辦宣傳科(傳真0971-6304877)。
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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