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考試的應、往屆考生。按當地省招考院劃定的二專錄取線、依據我院招生專業(yè)、計劃和填報我院志愿的考生成績擇優(yōu)錄取。
(2)各招生專業(yè)不限定男女生比例,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可互相調劑。按我院在當地的招生計劃和當地省招考院的投檔比例對填報我院志愿的考生擇優(yōu)錄取,確??忌鷮I(yè)方向選擇。
(3)凡被我院錄取的新生,務必按照錄取通知書的規(guī)定時限,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xù),特殊情況要逾期辦理的應告知學院,逾期一個月不報到注冊的考生將取消入學資格。
(4)新生入學后,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學生進行身體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