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體檢將于2014年6月25日—28日進行,請考生認真查閱《2014年度招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體檢工作安排表》,準確掌握各自體檢時間。參加當日體檢的考生,務必于當日上午時間7:30前到達三明市政府東大門口(三明軍分區(qū)大門對面)報到,7:50前統一乘車前往體檢醫(yī)院,遲到者視為自動棄權。當日體檢缺席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2. 參加體檢考生,于體檢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進食,保持空腹參加體檢(醫(yī)院準備的點心,應在抽完血、做完B超后,方可食用)。
3. 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和與準考證同底的1寸相片1張以及水筆一支。考生領到《體檢表》后,要認真閱讀《體檢表》上的《體檢須知》,并如實填寫體檢表有關內容,不得隱滿有關信息,貼好照片。
4. 要服從工作人員、體檢醫(yī)務人員管理和安排,按各項目體檢要求,有序參加體檢。參加抽血、B超、心電圖、胸透、血壓、視力、尿檢等項目檢查時,考生需持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列隊,在工作人員核對其身份后,方可進入檢查。
5. 下列項目體檢異常的,安排在當場次體檢結束前進行復檢,并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另行安排復檢。根據人社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人社部發(fā)〔2012〕65號文件規(guī)定,“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請考生務必注意體檢結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請在當場次體檢結束前,向帶隊人員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補。
6. 體檢過程,考生不得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否則,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7. 考生在確認所有項目均體檢完畢之后,將《體檢表》交體檢中心工作人員驗收,并經帶隊人員同意,方可離開醫(yī)院。
8. 體檢費按醫(yī)院規(guī)定的標準(約350元/人),直接繳交體檢醫(yī)院。
9. 女性考生因懷孕不能參加體檢或部分項目不能體檢的,考生應與招錄機關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體檢前將約定的相關書面材料寄送市委組織部黨群科和市公務員局考錄職位科。女性考生如在體檢當日遇上生理期現象的,當日體檢時應向帶隊工作人員提出,部分項目可另行安排體檢。
10.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向市委組織部黨群科和市公務員局考錄職位科提出復檢,提交書面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將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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