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新生:
祝賀你被錄取為我校2014級碩士研究生,為了你能順利入學,請務必關注以下信息:
一、報到時間
2014年 9月 10日至11日報到(因入學報到涉及多個部門,請不要提前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須書面向研究生院請假,未經請假逾期15日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報到程序
1.資格審查及領取“交費通知單”。
憑錄取通知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和畢業(yè)證書原件到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迎新總站進行資格審查。
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入學時不能提供國家認可的畢業(yè)證(本科結業(yè)證不能作為畢業(yè)證使用)的,取消入學資格。
所有新生須交齊第一學年學費后,才能辦理新生入學報到注冊等手續(xù)。
未選擇委托劃扣繳費和網上繳費的學生,請領取“交費通知單”。
2.繳納有關費用(以湖北省物價局最后核定標準為準,入學報到時請查閱報到現場公告)。
(1)學費:
專業(yè)名稱 | 學費標準(元/學年) | |
學術型各專業(yè) | 8000 | |
專業(yè)學位(領域)各專業(yè) | 工商管理碩士(MBA) | 22500 |
公共管理碩士(MPA) | 17500 | |
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社會工作碩士、心理健康教育碩士、小學教育、電子與通信工程、計算機技術、英語筆譯、英語口譯、生物醫(yī)學工程、農村與區(qū)域發(fā)展 | 8000 |
2014年各專業(yè)學費標準(單位:元/學年)
(2)住宿費:1360元/年:學生公寓,每間住3人,有獨立衛(wèi)生間、空調和熱水。
1040元/年:普通宿舍,每間住2人,公共衛(wèi)生間,有空調和熱水。
除MBA、MPA專業(yè)和本校教職工及配偶、子女外,2014年錄取的新生須入住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宿舍。
(3)其他費用:
A. 武漢市大學生城鎮(zhèn)居民醫(yī)療保險:60元/人(三年);B.醫(yī)療補充保險費:40元/人/年。其中醫(yī)療補充保險費屬于自愿交費項目。
(4)交款方式:見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中南民族大學2014年研究生新生入學繳費須知》。
(5)新生教材:學校不收教材費,9月9日下午至9月12日新生可到研究生院(10號樓327研究生培養(yǎng)辦公室)購買公共課教材。
(6)本科學習階段已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須按規(guī)定(銀行約定)在原就讀學校辦理續(xù)貸手續(xù)。
3.辦理住宿手續(xù):憑住宿費繳納憑據辦理。未繳納住宿費的,不安排宿舍。
4.到所屬學院簽到。
三、組織關系、工資關系辦理
1.黨(團)組織關系:中共黨員(含中國預備黨員)由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出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介紹信開頭:湖北省內的考生,一律寫為“中南民族大學黨委組織部”;湖北省外的考生,一律寫為“湖北省高校工委組織處”。
共青團員由團組織關系所在基層團委出具團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介紹信開頭寫:“中南民族大學團委”。
2.工資關系:原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含公務員、大中專院校、中小學等)在職人員被我校錄取者,需提交工資轉移證明。
3.定向培養(yǎng)(不含非在職的骨干計劃考生)新生的檔案不轉入我校。
4.有關材料交送部門:
戶口遷移證交研究生院迎新接待站,組織關系介紹信交所屬學院,工資關系證明按照要求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四、戶口遷入須知
新生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將戶口轉入學校。定向培養(yǎng)新生(在職和非在職的骨干計劃考生)的戶口關系不轉入我校。
1.新生必須在當年入校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將戶口遷來學校。辦理了戶口遷移手續(xù)的,納入我校學生集體戶口管理。除退學、轉學外,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戶口遷出,必須等到畢業(yè)后方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2.《戶口遷移證》上應注明戶口類別,即“農業(yè)”或“非農業(yè)”或“本省(市)已取消戶口類別”;“出生地、籍貫”應具體到“**省(市、自治區(qū)) **縣(區(qū)、旗)”,不得為空?!稇艨谶w移證》上須注明婚姻狀況,“民族”一欄必須填寫具體民族,不得以“其它”代替。戶口為農業(yè)戶口性質的,轉入學校后將自動轉為非農業(yè)戶口。畢業(yè)后遷出,也將是以非農業(yè)戶口性質遷出,不能轉換成農業(yè)戶口性質。
3.遷移地址務必填寫: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開發(fā)區(qū)民族大道182號(中南民族大學),請務必填寫準確、完整,以免不能落戶。
4.遷移原因必須填寫:升學或大中專招生。
5.戶口遷移證上姓名、民族、性別、年齡及身份證編號不得涂改,其他項如有涂改須加蓋當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6.戶口遷移證必須在有效期內轉入我校,如過期需更換或更改蓋當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后方能遷入我校。
7.戶口遷移證原件(市內遷移為常住人口登記表)以及身份證復印件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錄取通知書一致,否則無法辦理遷移手續(xù)。《戶口遷移證》上必須有所在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經辦派出所騎縫章和經辦民警簽章。
8.戶口遷移材料:戶口遷移證原件(市內遷移為常住人口登記表)、錄取通知書原件、身份證復印件一張、一寸登記照三張。身份證電子照一份(注明姓名和學號)。
9.新生報到期間,請將以上材料交到研究生院總站。戶口遷移的最后提交截止日期為2014年10月20日,迎新之后可將相關材料交到研究生院,超過截止時間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五、其他注意事項
1.生活用品全部自行配置。
2.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jié)惡劣的,移交有關部門查究。
3.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 (下同)診斷,按照國家規(guī)定不宜在校學習的,可以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須申請復學并進行體檢,體檢符合要求,重新辦理入學手續(xù)。體檢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恢復入學資格手續(xù)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4.在校學習期間,應按學年向學校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未按學校規(guī)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者,不予辦理注冊手續(xù)。新生入學辦理注冊手續(xù)后才能夠取得學籍。中途申請退學或因學業(yè)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或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中途退學者,所繳費用一律不退。住宿費和生活費自理。
5.本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的檔案、組織關系、戶口等由學校統(tǒng)一辦理。
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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