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F-2014-210010
瓊人社發(fā)〔2014〕122號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2014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洋浦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人事勞動保障局,省直各系列、各專業(yè)主管部門: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15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jīng)研究,確定2014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我省合格標準為50分。
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確定的全國通用標準的(通用標準為60分),其成績通知單上不再注明有效期。符合我省標準的有效期為6年。
2014年5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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