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4年度永安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考中,凡屬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報考者,可按閩人發(fā)〔2006〕10號文件規(guī)定,享受加分政策;凡屬志愿服務西部、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計劃,2014年8月30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可按閩人發(fā)〔2009〕221號文件規(guī)定,享受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5分政策;報考定向職位者不加分;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請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于2014年5月30前,向永安市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調配科提交《永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未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永安市公務員局
2014年5月28日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永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申請表.doc》來源于永安市公務員局網(wǎng),最近更新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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