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湖北省委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 |
資格復審時間 | 2014年5月21日 |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 武漢市武昌區(qū)水果湖東三路5號,團省委組織部乘552、587、606路公交車至“洪山側路東三路”下車 |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 一、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可在考察時提供)。二、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試用期已滿、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選調生無論報考任何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須提供由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三、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四、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
其他事項 | 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忌ㄓ嵎绞阶兏?,請及時告知招錄機關。 |
聯(lián)系電話 | 027-87232532 |
附件:共青團湖北省委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hbrsks.gov.cn/node/399 | |
共青團湖北省委 2014年5月19日 |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 |||||||||||||||
招錄單位(蓋章):共青團湖北省委 | |||||||||||||||
招錄機關 | 招錄職位 | 職位代碼 | 招考人數(shù) | 姓名 | 準考證號 |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 申論 | 公安基礎知識 | 綜合知識測試 | 筆試折算分 | 排名 | 畢業(yè)院校 | 所學專業(yè) | 工作單位 | 備注 |
團省委 | 綜合管理類 | 2001025001 | 1 | 王正名 | 10230514527 | 78.4 | 70.5 | 37.4225 | 1 | 華中師范大學 | 新聞學 | 武漢市新洲區(qū)雙柳街道辦事處 | |||
團省委 | 綜合管理類 | 2001025001 | 1 | 王曼 | 10230458624 | 74.4 | 72.5 | 36.7725 | 2 |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 社會學 | 無 | |||
團省委 | 綜合管理類 | 2001025001 | 1 | 江東垚 | 10230192406 | 77.6 | 66.5 | 36.3025 | 3 | 武漢大學 | 社會學 | 湖北省宣恩縣人民檢察院 | |||
團省委 | 綜合管理類 | 2001025002 | 1 | 李秀明 | 10230081503 | 84.8 | 65 | 37.945 | 1 | 浙江大學 | 教育學 | 無 | |||
團省委 | 綜合管理類 | 2001025002 | 1 | 鄭力安 | 10230101229 | 75.2 | 75.5 | 37.6675 | 2 | 上海交通大學 | 電子信息與電氣工程 |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 | |||
團省委 | 綜合管理類 | 2001025002 | 1 | 孫渝超 | 10230453609 | 72 | 77 | 37.125 | 3 | 溫州醫(yī)學院 | 眼視光學 | 山東省菏澤市政協(xié)辦公室秘書一科 | |||
備注:1、從社區(qū)干部中定向考錄街道機關公務員的職位,筆試折算分=綜合知識測試成績×50%。2、公安(森林公安)機關職位,筆試折算分=(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55%+申論試卷成績×45%)×40%+公安基礎知識成績×20%。3、其他職位,筆試折算分=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55%+申論試卷成績×4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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