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辦關于申報2014年省屬高校農村考生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通知
各有關市(州)、縣(市、區(qū))招辦: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2號)和《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14〕2號)文件精神,2014年,我省省屬高校實施農村考生專項計劃(本科)生源范圍為我省28個國家級連片貧困地區(qū)和3個省級貧困地區(qū)(具體縣市見附件1),凡31個縣市高中階段具有在當地中學連續(xù)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農村戶籍考生,可以申報省屬高校農村考生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忌ㄟ^個人申報、資格審查和公示后方可報考省屬高校農村考生專項計劃,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申報、辦理手續(xù)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
符合省屬高校農村考生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到所在學校、縣市招辦領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http://zsxx.e21.cn)下載《湖北省省屬高校農村考生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申報表》(表樣見附件2)一式3份。5月16日以前,考生要如實、清晰地填寫申報表中規(guī)定的內容并上交所在中學。申報表經中學簽字蓋章后,由縣市招辦將考生申報材料匯總后統(tǒng)一到當地公安部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資格審核手續(xù)。經辦單位除加蓋公章外,還必須有經辦人簽字。各市州招辦將本地信息匯總后于5月30日之前報送省招辦。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有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各市(州)和縣(市、區(qū))招辦、中學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高考報名號、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中學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要向社會公開違規(guī)舉報信箱、電話及受理舉報的單位和地址,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逐一進行核查處理。省招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縣級招辦和中學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8月底。
2014年實施農村考生專項計劃旨在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孩子看到更多希望,拓寬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的升學渠道。各有關地區(qū)要高度重視,要加大宣傳力度,把這項惠及農村考生的政策落實好,讓每一個符合條件的考生都知曉,要精心組織申報,廣泛發(fā)動考生申報,為考生提供便利條件。同時,農村考生資格審核實行部門負責制,要嚴格按條件進行資格審核,認真履行審核流程和手續(xù),對考生身份的確認,誰審核,誰簽字(蓋章),誰負責。一旦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5月7日
附件:貧困縣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xfjyks.com/Article/kyptgaokao/kypgwj/201405/1035.html
易賢網溫馨提示:
《湖北省省屬高校農村考生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申報表.doc》來源于襄陽教育考試信息網,最近更新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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