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禪城公證處在廣東省范圍內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佛山市禪城公證處科員1名。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男性,年齡35周歲以下,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且具有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或三年以上法律職業(yè)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稱職及以上;
(二)職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專業(yè)要求:法學(A03)、法學類(B0301)(專業(yè)目錄詳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4年版)》);
(三)綜合素質較高,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身體健康;
(四)要求具有較高的文字水平和綜合能力。
以上職位要求的時間年限計算截止至2014年5月19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未滿試用期的;
2.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理期限的;
4. 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 時間:2014年5月19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 報名地點:佛山市禪城區(qū)司法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qū)惠景三街40號2樓205室),聯(lián)系人:陶小姐,聯(lián)系電話:0757-82703796,郵編:528000。
3. 報名要求:本人填寫《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并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能力和業(yè)績成果等材料(復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到報名地點報名。郵寄報名者請通過特快專遞的方式將報名表和報名資料復印件及照片郵遞到報名地點,截止日期以投寄郵戳日期為準,收到報名資料恕不退回。
(二)資格審查:禪城區(qū)司法局收到材料后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審查結果。
(三)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根據考試成績按一定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四)考察和體檢: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審查、體檢。
(五)錄用: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選調人員,辦理有關轉任手續(xù)。
佛山市禪城區(qū)司法局
2014年4月30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佛山市禪城公證處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來源于佛山市禪城區(qū)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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