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長興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長人發(fā)〔2011〕12號)及《關于編報2014年長興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計劃的通知》(長人社發(fā)〔2014〕13號)文件精神,結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統(tǒng)一部署,2014年我縣縣屬事業(yè)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長興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
2.具有長興縣常住戶口(以2014年5月17日的戶口為準)的社會人員;
3.海外留學人員以及通過國民教育序列的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4.面向我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事業(yè)人員的對象為:參加我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5.上述人員中屬于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社會人員須于報名(2014年5月17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需職稱、職業(yè)資格等證書的,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2014年5月17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的,以全日制學歷證書頒發(fā)之日起計算,截止到2014年5月17日。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78年5月17日以后出生)。根據崗位特點和要求,個別崗位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一般在45周歲及以下(1968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具體詳見附件《2014年長興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4.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guī)定;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和其他條件。招聘單位根據教育部設置的有關學科目錄結合崗位特點進行審核,并負責具體解釋。
二、招聘計劃
招聘單位、崗位及具體要求等詳見《2014年長興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與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1.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5月17日(周六)8:30-16:30。
報名地點:長興縣文化館(長興縣臺基路9號,農業(yè)大樓西側)。
應聘人員填寫報名表,選擇單位和崗位到現場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報名材料:報名時須提交報名表(詳見附件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張、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崗位所要求的執(zhí)(職、從)業(yè)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校核發(fā)的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畢業(yè)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初審?,F場報名完成后,由用人單位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后應聘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報崗位。
3.縣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崗位報名后增設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亞偉速錄操作),符合速錄技能崗位要求的方可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不足1:3的取消招聘計劃。具體測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四、筆試科目及時間
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的人員名單可在2014年6月中旬通過長興人事人才網查詢。
五、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的人員應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大學生“村官”還應提供我縣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報名表信息一致,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該崗位參加筆試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六、面試
根據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再按各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
七、體檢、考察、聘用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zhí)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各招聘單位自行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辦法執(zhí)行。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并通過長興人事人才網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納入正式事業(yè)編制。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均指定在長興人事人才網(http://www.zjcxrc.gov.cn/main)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長興縣委組織部干部一科或長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6025574、6024051。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九、政策咨詢電話(咨詢時間為工作日時間)
事業(yè)單位管理科:6025574組織部干部一科:6024051。
具體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中共長興縣委組織部
長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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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樣表).xls》來源于長興人事人才網,最近更新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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