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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支撐事業(yè)單位持續(xù)穩(wěn)步發(fā)展,根據《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連委辦發(fā)[2012]75號)及連人社發(fā)[2013]506號批復,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7名工作人員,有關招聘事項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人數、單位經費渠道
詳見《灌南縣201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2.身心健康,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素養(yǎng)和實踐能力;
3.2012屆(江蘇省統(tǒng)選“三支一扶”人員可放寬至2011屆)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學歷,以及崗位表中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22日 -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
灌南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灌南縣集中辦公區(qū)8號樓740室), 聯(lián)系電話:0518-83968833。
(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者報名時: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者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所有報名者須交《灌南縣201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張、近期同底2寸照片3張。
(三)報名考試費:筆試費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另交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報名費用。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四)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所報崗位被取消的,征求本人意見可調劑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少數特殊專業(yè)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報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批準,適度降低開考比例。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個步驟進行。
(一)筆試 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題滿分100分,成績合格線為50分。
筆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參照公務員招錄《公共基礎知識》相關內容),不指定復習用書。
領取準考證:2014年5月15日--16日,考生持身份證(代領人需持代領人身份證和考生身份證)到灌南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灌南縣集中辦公區(qū)8號樓740室)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棄考。聯(lián)系電話:0518-83968833。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筆試成績低于50分者取消競聘資格,其余人員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統(tǒng)一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合格線為50分(對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50%+面試×50%。
(四)成績公布時間及公布方式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
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
公布地點: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 gnhrss.gov.cn/)
四、體檢和考核
合格線及以上人員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同分,按面試成績排序,仍然同分的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考核主要考察日常表現情況,在紀檢、監(jiān)察、公安部門有不良記錄的視為不合格。因體檢、考核不合格而出現的缺額可在符合條件的同職位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五、公示
根據總成績、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提出,受理單位及時處理。
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0518-80923048
六、聘用辦法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首次就業(yè)的普通院校畢業(yè)生仍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見習期,見習期一年。試用期及見習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解釋。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2.灌南縣201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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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灌南縣201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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