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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及廣德、宿松縣招辦: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2號)精神,進一步為廣大考生和相關高校做好服務,現(xiàn)就組織做好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選拔農村學生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掌握相關招生政策,及時把握招生學校名單和農村自主選拔錄取專項計劃等情況。
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農村自主選拔錄取”計劃原則上不少于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guī)模的2%。學校專項招生的信息正在陸續(xù)公布,具體情況可由各有關中學指派專人指導學生上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或相關高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二、了解報考條件,做好招生宣傳。
“農村自主選拔錄取”計劃主要用于選拔“邊遠、貧困、民族地區(qū)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原則上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具有上述中學連續(xù)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有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的學生”均可報考。有關高校參照自主選拔錄取辦法進行招生錄取。
“農村自主選拔錄取”招生政策,各市要通知到所屬各縣,各縣要通知到所屬各中學,中學要通知到各畢業(yè)班級,直至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每一位學生。各地各有關中學要加大招生宣傳,讓考生和社會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內容,解疑釋惑,營造良好氛圍。
三、加強信息公開,認真做好推薦工作。
“農村自主選拔錄取”是國務院推出的一項惠及普通農家的政策,讓勤奮好學的農村孩子看到更多希望。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做好基礎性工作,加強考生資格審查,確保相關信息采集準確無誤,嚴格執(zhí)行有關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肅工作紀律和責任追究。有關中學要高度重視,抓住機遇,建立長效機制,按照有關高校的要求,規(guī)范操作,認真做好推薦工作。
各地要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健全市、縣和中學多級公示制度,做好招生信息“十公開”工作。及時公開有關考生的名單、成績等信息,接受社會廣泛監(jiān)督。切實提高服務考生和高校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在我省的招收農村學生的比例,拓寬我省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的升學渠道。
有關工作的組織情況,請逕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聯(lián)系人:丁增正,電話:0551-6361255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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