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麗水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性質、人數(shù)、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輔導員5人,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二)崗位性質:事業(yè)編制。
(三)招聘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4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曾擔任主要學生干部(校、院學生會、研究生會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主要負責人,班長,黨、團支部書記等);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如果錄用,能保證在2014年7月31日前來校報到。
4.專業(yè)要求:心理學、教育學、思想政治教育或我校在辦的相關專業(yè)及從事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研究的。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截止時間2014年4月15日16:00。
2.報名辦法: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報名相關材料E-mail至:lsxyrsc@126.com。報名相關材料如下:①個人簡歷;②《麗水學院2014年輔導員應聘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于4月18日在麗水學院網站公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shù)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shù)的5倍,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試。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筆試
筆試內容:輔導員工作綜合知識。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于2014年4月下旬在麗水學院網站公布。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實際參考人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視筆試成績情況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最低合格分為70分。
2.資格復審
面試時將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在面試時應攜帶的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境外留學證明)、身份證、主要學生干部任職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
3.面試
面試主要考查口頭表達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各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排在前面)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體檢、考核對象。名單在麗水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并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學校將安排業(yè)務實習,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情況進行進一步考核。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校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六)上報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增人員審核表。
(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
三、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麗水學院(紀委辦公室)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lián)系電話:0578-2271108。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麗水學院人事處或學工部咨詢。
通訊地址:浙江省麗水市學院路1號
郵編:323000
聯(lián)系方式:人事處李老師0578-2276220
學工部鄭老師0578-2271040
人事處
2014年3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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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學院2014年輔導員應聘申請表.doc》來源于麗水學院網,最近更新2014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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