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文化交流學院為切實做好2014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確保選拔錄取質(zhì)量,現(xiàn)就復試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依據(jù)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復旦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若干規(guī)定》、《復旦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wǎng)公布)和招生專業(yè)目錄上公布的招生計劃(應扣除推免生人數(shù)),原則上按照1:1.2的比例擇優(yōu)擬定復試考生名單,報研究生院審定后組織復試。
二、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復旦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實施辦法》(與指導意見不相符之處,以指導意見為準)、以及本院制定的復試實施細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認真組織復試,切實做到嚴格把關、不走過場、寧缺毋濫、確保質(zhì)量。
三、重點注意事項:
1.本院招生領導小組,由分管院長、總支書記、分管學生負責人、總支紀檢委員及有關專家組成,并于復試前3天將名單報研招辦備案。
2.本院選派經(jīng)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老師參與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有5名專家組成。
3.復試中有兩小時筆試,是綜合能力的考查。面試時間,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一位學生分別經(jīng)過5名老師面試。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按總成績排序擇優(yōu)錄取;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名單(含姓名、專業(yè)、初試成績等信息)、復試實施細則經(jīng)研招辦審核后,在本院網(wǎng)站上公布。
4.復試階段須對所有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請考生認真核對個人報考信息。
報考資格審查需查驗的考生材料:
(1)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應屆生的學生證和在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本科階段歷年成績單(原件一份)。
(3)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qū)W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原件(報考對學位有要求專業(yè)的考生)。
注意: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由考生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歷查詢”欄目進行申請和下載打印。若無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在線申請和打印,須提供教育部指定認證代理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指定認證代理機構名單公布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歷認證”欄目)。凡于境外獲得的文憑、學位證書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4)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需查驗授課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8門相關專業(yè)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
(5)對于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需查驗是否具有《報考**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6)請帶好英語四、六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上述材料復印件由院系留存。經(jīng)審查上述材料,若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初試成績無效。資格審查時,由考生認真核對《復旦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資格審核確認表》表中的個人報考信息并簽名。經(jīng)審查,若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其復試資格、初試成績無效。
5.復試應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質(zhì)和專業(yè)水平進行全面考核,尤其是要注重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科學研究潛質(zhì)的考察。同等學力加試(筆試)兩門專業(yè)本科主干課程,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6.認真做好復試記錄,評分應實事求是、確保公正。復試中筆試和面試權重各占50%,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結(jié)束后,復試結(jié)果將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四、復試階段時間安排
3月22日全天復試,上午:9:00-11:00筆試,下午:13:00開始面試。
國際文化交流學院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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