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4年度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的通知
各系、處(室):
根據(jù)云南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云南省關于2014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國務院發(fā)布的《教師資格條例》、教育部制定的《〈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云南省教育廳制定的《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校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認定范圍
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今后聘任高校教師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者,必須具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納入此次認定范圍的人員有:
1、1994年1月1日以后補充到我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但尚未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在職人員;
2、在教師資格過渡認定中,符合條件但未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序列的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明;
3、全日制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需提供教育學和心理學成績以及教育實習鑒定表和教育實習成績,且申請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一致的,可以直接認定。若申請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不一致的需參加相應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4、高校具有教授、副教授職務或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其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能力考察及普通話水平測試可以免測。
5、體檢時間半年內(nèi)有效。關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問題,根據(jù)2011年全省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絡申報工作會會議精神,明確了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參照云南省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各種患有急慢性肝炎者,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jīng)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三、申請高校教師資格材料要求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向?qū)W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2)思想品德鑒定表(由所在單位鑒定)一式1份;
(3)由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一式1份(原件);
(4)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影印件一式1份;
(5)非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的申請者,提供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的合格證原件;師范教育類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的申請者,提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習期間學籍檔案中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學習成績和教育實習鑒定表和教育實習成績影印件;
(6)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課堂教學測評表1份(需測評單位加蓋公章);(該測試由學院統(tǒng)一組織,時間另行通知)
(7)身份證、最高學歷、最高學位影印件一式1份;
(8)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影印件一式1份;
(9)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三張。
以上材料按(1)—(8)順序裝袋。以上報送材料中所有影印件,請各單位在查驗、核實后在影印件右下角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各單位公章。
四、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1、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30前,各系、處(室)指定專人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匯總并提供本單位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紙質(zhì)名單一份,同時按照統(tǒng)計人數(shù)到人事科領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檔案袋等相關資料;到學院工作前已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請各系、處(室)審核其證書原件,并在影印件上簽字、加蓋公章后報人事科備案;
2、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者按照上述要求將教師資格認定有關材料報到各系、處(室)(由各指定專人審核有關證書原件,并在影印件上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將有關證書原件退還申請者);
3、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下午18:00前各系、處(室)將本部門的有關材料交至院辦人事科。
4、人事科按要求審查材料后,成立由學院相關領導任組長、教學委員會和云南大學相關學院教師組成的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專業(yè)測評組,參照《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學習手冊》中云南省關于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通過面試、試講等方式考察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將面試和試講考察情況分別填寫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有關欄目內(nèi)(考察結果必須與《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課堂教學測評表》上結果一致),并由組長簽名、加蓋云南大學相關學院公章;具體測評時間另行通知。
5、體檢時間待與麗江市疾控中心確認后另行通知。
6、在完成此階段工作后,學校將按照上級要求完成材料報送工作。
院辦人事科
2014年3月17日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
1、“本人簡歷”中的學歷按高中(或中等職業(yè)教育)、本科、研究生等由低至高的順序填寫。此外簡歷必需填寫到現(xiàn)在;
2、“修學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情況”一欄,師范類畢業(yè)生人員須注明畢業(yè)院校、學歷層次及“兩學”成績(全日制大學本科層次及以上修學合格方可),非師范類畢業(yè)人員須注明參加“兩學”考試的時間及結果,按照政策免試的須注明免試原因并提供相應證明;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一欄,師范類畢業(yè)人員或按照政策免試人員須注明免測原因,其它人員應注明測試情況并注明結果(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按規(guī)定測試組長簽名并蓋上組織測試部門的印章。
4、各單位請勿自行在“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意見”和“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意見”欄內(nèi)簽署意見及蓋章。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封面工作單位欄內(nèi),須填寫到具體單位,如“云南大學XXX學院”。
6、申請任教學科請從附件“高校任教學科目錄(點擊下載)”中A類和B類中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