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遴選10名公務員、招聘6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充實到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和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和招聘的職位、條件
(一)遴選職位: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科員,共10名。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政治素質良好、勤奮敬業(yè)、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統(tǒng)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參加工作(選調生在基層工作)3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參加工作),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4、在駐馬店市工作,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5、科級公務員遴選后同意安排在科員崗位工作,也可以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尚在試用期內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具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職位: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yè)單位(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電子政務中心,為財政全額供給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名:其中,計算機管理職位4名、財會職位2名。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具備職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4、報考計算機管理職位的考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統(tǒng)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計算機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正式黨員;
報考財會職位的考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統(tǒng)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財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5、在職考生應為駐馬店市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其他考生應具有駐馬店市戶籍;
6、各職位考生招聘后應服從組織安排的工作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尚在試用期內的;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被開除過公職的;受過黨政紀處分的;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具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遴選和招聘的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遴選和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進行。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22日—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事科(駐馬店市行政新區(qū)1號樓9樓1902房間)。
3、報名辦法:報考遴選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年度考核等次證明、《公務員登記表》和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報考招聘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簿,報考計算機管理職位的考生提供中共正式黨員證明、報考財會職位的考生提供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在職考生還須持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參加工作時間和年度考核等次證明。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審驗后交復印件1份和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張。報名時填寫《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或《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招聘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按規(guī)定交納報名考務費每人60元。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遴選和招聘全過程,考生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一旦發(fā)現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報考資格。
(二)考試
遴選考試分筆試、面試和公文寫作測試3部分,滿分100分。其中,筆試30分、面試30分、公文寫作測試40分。
招聘考試分筆試、面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3部分,滿分100分。其中,筆試30分、面試3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40分。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遴選和招聘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時,考生須持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
考生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遴選和招聘職位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果遴選或招聘職位與報考人數比例達不到1:5,則按1:4的比例進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臨場應變等能力和儀表舉止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公文寫作或專業(yè)技能測試。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照遴選和招聘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公文寫作或專業(yè)技能測試人員。
公文寫作測試內容:起草綜合文字材料。專業(yè)技能測試內容:計算機管理職位為計算機應用技能,財會職位為財務管理技能。公文寫作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公文寫作或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遴選和招聘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現職位空缺的,從報考同一職位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對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遴選和招聘人員。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現職位空缺的,從報考同一職位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五)公示和辦理轉任或聘用手續(xù)
對擬遴選和招聘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轉任或聘用手續(xù)。
本公告由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遴選公務員和公開招聘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6—2601906
監(jiān)督電話、郵箱:0396—2601653ZFBJJJCS@126.COM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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