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4年全省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教育教學能力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洋浦經濟開發(fā)區(qū)社會發(fā)展局,廳直屬各中學:
為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經研究,我廳決定于4-5月組織全省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申報中、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教育教學能力考試?,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內容、程序和要求
(一)考試內容。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能力考試內容,按照《關于開展2011年全省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教育教學能力考試工作的通知》(瓊教師〔2011〕20號)實施。
(二)考試有關要求。應試教師只能帶必備文具進考場,不得將課本、參考資料以及手機、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嚴禁夾帶、傳遞、抄襲等考場違紀行為。如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一經查實,當年師德考核不合格,并根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將取消其考試成績并全省通報,三年內不得參與職稱評審。
二、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4年3月20—25日。
(二)報名辦法。省教育廳負責廳直屬學校教師的報名工作;
各市縣教育(教科)局、洋浦開發(fā)區(qū)社會發(fā)展局負責本轄區(qū)中小學教師的報名工作。
三、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擬定在2014年4—5月在??谑胁糠謱W校內設點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組織管理
(一)教育教學能力考試考務工作委托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訓院負責,省教育廳負責指導、監(jiān)督等工作。
(二)各市縣教育(教科)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領導,指定專人負責抓落實,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廣大教師,并認真組織好報名工作。對報考人員要進行專業(yè)學科和學段分類,于2014年3月20—25日將《教育教學能力考試報名人員花名冊》(加蓋公章)及電子文本(EXCEL格式)報到省教育廳。聯系人:李霞,聯系電話:65236870,電子郵箱:xiaoqiuling0421@sina.com。逾期將不再受理。
(三)收費標準執(zhí)行省財政廳、省發(fā)展與改革廳《關于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教學能力考試收費項目立項的復函》(瓊財非稅〔2006〕161號)規(guī)定:128元/人。考試費用由各市縣(單位)按收費標準集中代收,于2014年3月30日前上繳省財政國庫帳戶,由省教育廳開取正式發(fā)票(以市縣或學校為單位)。
(四)省教育廳對報考人員進行隨機安排和編準考證號。各市縣及有關單位要根據省教育廳的考試安排填寫準考證,并在相片上加蓋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公章,考試前及時發(fā)放給參考人員。
(五)因2011年我廳已對教育教學能力考試的內容進行了調整,經研究決定,從2014年開始,教育教學能力考試成績達到各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條件所規(guī)定分數的,可獲得《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書》,考試成績適用所申報級別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不再設定有效期限(含2011年及以后取得的證書)。同時,從2014年起不再開展獲獎?chuàng)Q證的相關工作。
海南省教育廳
2014年3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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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能力考試報考人員花名冊.doc》來源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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