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務員局、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4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4]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2014年將樂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具體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
2014年我縣計劃公開招聘教師46名。具體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專業(yè)、學歷等信息,詳見《2014年將樂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對象為本設區(qū)市內的師范類全日制或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全日制應往屆未就業(yè)畢業(yè)生。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3月17日至1996年3月17日期間出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二)報考者的畢業(yè)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它證書、資格證書等必須在2014年6月30日前提供(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
三、招聘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請報考者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www.eeafj.cn”點擊“教師招考專欄”,直接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
2.報名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2014年3月17日0:00至3月23日24:00。
3.相關要求:
(1)報考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只能選擇1個崗位報考。
(2)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報考者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如因報考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報考者本人須承擔責任后果。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必須在面試前提供(往屆畢業(yè)生須持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應屆畢業(yè)生面試前無法提供上述證件的,由考生所就讀院校出具上述相關證明并加蓋公章),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4)報考者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二)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1)2014年4月13日,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2014年4月3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各市、縣(區(qū))反饋筆試成績,考生可登錄將樂縣教育信息網查詢。
(3)加分事宜:按照省、市有關規(guī)定,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和“服務社區(qū)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含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等符合筆試加分政策的可進行筆試加分。報考者應在筆試結束次日起的一周時間內向將樂縣教育局提交相關有效證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筆試加分的人員名單將在將樂縣教育信息網公布。
2.面試
(1)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高中以高一相應學科現(xiàn)行教材為說課內容;初中以初一相應學科現(xiàn)行教材為說課內容;小學以五年級相應學科現(xiàn)行教材為說課內容;幼兒園以大班現(xiàn)行教材為說課內容,另加技能展示(以上說課教材均以2014年將樂縣中小學、幼兒園用書為準)。中小學、幼兒園說課時間為20分鐘(抽題后準備20分鐘),答辯為5分鐘。面試成績?yōu)榘俜种啤?/P>
(3)面試合格線為70分以上(含7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招聘對象。
(4)面試工作由將樂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人事部門指導,接受縣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監(jiān)督。
(5)面試時間、地點將在將樂縣教育信息網提前3天公布,報考者應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
(1)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相加計算總分。
(2)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成后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報縣公務員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四、體檢、考核
1.體檢: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根據(jù)招聘崗位以1∶1的比例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若體檢不合格的,可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核:由縣教育局負責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進行考核,考核內容為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學習表現(xiàn)(主要指在校學習情況和成績)、遵紀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校紀校規(guī)情況)等。
五、聘用
1.聘用:縣教育局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確定擬聘人選及任教學校,不能確定具體學校的按以下順序進行確定(小學學校順序為:①實驗小學②城關中心小學③新辦小學;幼兒園順序為:①實驗幼兒園②機關托兒所③水南中心幼兒園④水南學校幼兒園⑤鄉(xiāng)鎮(zhèn)中心幼兒園,具體聘用單位待定)。擬聘人選在將樂縣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縣人事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新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試用期限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補充招聘:今年我縣在全省統(tǒng)一筆試的基礎上,實行補充招聘,即第一輪招聘結束后,未被聘用者可再報考我縣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第一輪聘用結束后,可在將樂縣教育信息網查詢)??h教育局根據(jù)補充招聘應聘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開展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參加全省統(tǒng)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六、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縣教育局、公務員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將樂縣教育局人事股2269263、2269256,聯(lián)系人:莊小華、萬麗珍、楊守宗;將樂縣公務員局2332191,聯(lián)系人:劉明陽。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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