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于浙江大學博士生招生考試)
1.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考試地點了解考場地理位置。
2.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場。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藍(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簽字筆、繪圖儀器以及無字
典存儲和編程功能電子計算器,或根據(jù)招生目錄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
3.考生應在每科開考前10分鐘(外國語考試開考前20分鐘),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身份證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備查對。
4.不到規(guī)定的開考時間,考生不得拆啟試題。
5.考生答題必須用藍(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字跡要工整、清楚、規(guī)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的一律無效。
6.考生對試題內(nèi)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但遇試題分發(fā)錯誤和字跡模糊問題,可舉手詢問。
7.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外國語考試開考前1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60分鐘后,才準交卷出場。
8.考生在考場內(nèi)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忌痪沓鰣龊?,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9.考生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夾帶、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nèi)容,不準接傳答案或者交換答卷等。
10.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題、答題紙(或答卷)反扣在桌面上。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試題、答題紙(或答卷)和草稿紙不準帶離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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