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http://gaokao.chsi.com.cn/gkxx/bss/201401/20140122/739531051.html)、《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辦法》(教學司[2009]32號文件附件1)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學[2005]4號)的有關精神和要求以及《2014年廈門外國語學校具備保送(含自主)資格學生推薦辦法》,特制定本校推薦外語類保送資格生及參加高校保送考試學生實施細則。
1.必須滿足保送(含自主)生條件和本校推薦條件。
2.學生填寫意向書。
3.按下列方案確定保送資格學生綜合成績排序。
(1)以高中三年英語、語文考試成績確定保送資格生綜合排名,方法如下:
A.每次成績英語150分,語文150分,總分300分。
B.各次考試權重分別為:高一下學期期末考占5%,高二上學期期末考占15%,高二下學期期末考占20%,高三月考二次每次各占30%。
(2)獎勵分(獎勵分直接加入綜合分):
A. 表彰類加分:省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文明學生加3分;市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文明學生加2分;校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文明學生加1分(截止到2013年11月18日)。
B. 競賽類加分:英語“希望之星” 競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
全國一等獎5分 省級一等獎3分
全國二等獎4分 省級二等獎2分
全國三等獎3分 省級三等獎1分
C.中小學生全國藝術展演獎勵分:在高中階段參加中小學生全國藝術展演管弦樂團、合唱團、舞蹈團團體賽。
全國一等獎1.5分 省級一等獎1分
全國二等獎1分 省級二等獎0.5分
全國三等獎0.5分 市級一等獎0.5分
D. 小語種類加分:為鼓勵小語種類學生學習多種語言,認真學好英語,特給予每一位小語種學生(三年皆在本校小語種班學習)加5分參加保送資格排名。
4.對符合條件自愿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保送資格的學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的名額擇優(yōu)確定本校當年外語類保送資格學生名單。
5.推薦報考各高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考試資格學生名單依據:
(1)推薦保送考生必須具有本校保送資格。
(2)學生填報的志愿。
(3)按高校保送生考試要求的所有科目折算成滿分300分并加入獎勵分后的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yōu)推薦。
6.說明
以上各類加分均按最高一檔獎的得分計入,不復計;不同系列和不同科目,可按最高級別累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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