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是11年考取的公務員,幾年的時間我發(fā)現(xiàn)公務員這份工作不適合我,我想辭職不干了,直接寫辭職信向單位辭職行嗎?單位會同意嗎?
回復:你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未滿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guī)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具體事項建議你向所在單位詳細咨詢?yōu)闇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