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鄉(xiāng)鎮(zhèn)政府:
2012年度我市統(tǒng)一考錄的公務員試用期已滿,為做好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工作,根據(jù)《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有關考核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2012年全市各級機關參加全省統(tǒng)一考試錄用的新錄用公務員(2013年錄用文件)。
二、考核內容及標準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考核參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進行。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新錄用公務員參加初任培訓的情況,應作為試用期滿考核的內容。試用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
三、考核程序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本人小結。新錄用公務員對試用期內自身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書面總結,填寫《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登記表》(以下簡稱《考核表》);
(二)組織考核。用人單位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全面考核,并根據(jù)平時考核、年度考核等情況,確定試用期滿考核等次;
(三)審核備案。用人單位按照管理分工,將新錄用公務員考核情況(《考核表》)報新鄭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審核備案。
(四)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新錄用公務員,將《考核表》存入新錄用公務員檔案。
四、有關要求
(一)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結合新錄用公務員的考勤記錄、工作實績、綜合表現(xiàn)做出全面評價。
(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招錄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任職定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未參加考核的,不得任職定級。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或放棄錄用的,招錄機關應根據(jù)其考核結果和本人提交的書面申請,報經鄭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取消其錄用。
(三)請各單位接此通知后及時下載《考核表》一式三份(見附件),抓緊時間組織考核??己斯ぷ鲬?月20日前完成。各單位考核完成后,將《考核表》(一式三份)報新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備案。
聯(lián)系電話:公務員管理科:63205951
新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12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鄭州市新錄用公務員使用期滿考核表.doc》來源于新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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