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考生《誠信承諾書》和體育術科考試準考證(進場時領取、丟失不予補辦)參加體育術科考試,準考證人為搓皺其照片、條形碼不清楚者,不得參加術科考試。
二、考生按規(guī)定時間,上午7:20、下午14:30前到檢錄處集合,按照公布的考試節(jié)次進行考試。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遲到、誤考均不得參加術科考試。
三、嚴禁攜帶手機等無線電通信工具進入考場,違者取消本場考試資格。
四、考生對考試項目規(guī)則不清楚時,可向考評員提出詢問,但不得提出規(guī)則范圍以外的要求。
五、考生考試時所穿服裝和佩飾不得印有任何標記(如單位名稱、號碼等),否則取消術科考試資格。
六、考生術科考試錯過節(jié)次、身體素質(zhì)100米跑錯過組次,立定跳遠、原地推鉛球錯過輪次,專項技術錯過順序,以及由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失誤一律不予補考。
七、考試項目身體素質(zhì)100米跑和田徑專項可穿0.9厘米釘子的跑鞋,其它考試項目一律不準穿帶釘子的跑鞋、跳鞋;鞋底不得附著其它物質(zhì),否則按違紀處理。
八、考生每項考試完畢,應在成績記錄表上簽名。對成績有異議,應立即向主考提出,過時不予受理。每場考試結束后應立即退出考場,不得在場內(nèi)逗留。
九、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管理規(guī)定,考試違規(guī)、違紀、舞弊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并將違紀情節(jié)記入考生的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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