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因首次報名符合資格條件的一線工作崗位人數不足規(guī)定人數,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宜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業(yè)崗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就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河道采砂管理局工作人員發(fā)布補充公告: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業(yè)管理崗位工作人員3名,其中:一線水行政執(zhí)法及管理崗位招聘男性工作人員2名;內務管理工作崗位招聘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業(yè)崗位招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年齡學歷及身體素質要求:一線水行政執(zhí)法及管理崗位:男性;身高在1.68米及以上;雙眼矯正視力1.0及以上;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含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專業(yè)為水利類、電子信息類;年齡為28周歲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
內務工作崗位: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含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專業(yè)為法學類、經濟學類和工商管理類中的會計、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yè);年齡為28周歲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黨紀、政紀處分,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檢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受刑事處罰或者曾受辭退、開除處分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應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元月20日—2014年元月26日(不含休息日)。
2、報名地點:宜都市水利局政工科(地址:陸城長江大道195號水利局大樓4樓)。
3、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并提供復印件一套(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由院校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近期1寸免冠登記照片2張(紅底),填寫《報名登記表》(在附件里下載)。
每個職位數與該職位報名人數達須到1:3及以上比例為有效。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相應減少職位計劃。
原已報名的直接參加資格審查。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對經審查確定為有效職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人員,發(fā)放準考證。
5、準考證發(fā)放: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宜都市水利局網站公告)。
(二)組織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1、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guī)等公共知識。分值為100分。
2、面試
面試對象的確定:每個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為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不足1:3的取消該職位。
面試現場打分并當場公布成績。面試前抽簽未到者視為自動棄權處理。
面試分值:100分。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宜都市水利局網站公告)。
3、成績計算與查詢
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并計算,即: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在考試結束三日內在宜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市水利局網站進行公示,考生注意查閱和相互轉告,不另行通知。筆試、面試入圍人員逾期未能參加招聘下一輪程序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考核復審
按總成績、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被對象??偝煽儾⒘械娜」P試成績靠前者,考核采取調閱個人檔案或實地考察的辦法進行。
考核的主要內容是:資格復審和現實表現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然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證件有弄虛作假或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2、現實表現有違紀違法行為。
3、有違法違紀行為在司法機關記錄在案的。
(四)體檢
對考核合格人選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原因出現職位缺額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人員確定及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審定后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正式擬聘用人員如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空出的職位按程序根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結束后,由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簽發(fā)正式聘用通知書,被聘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yè)編制實行聘用管理,工資福利按國家有關政策執(zhí)行,試用期為一年。聘用人員在宜都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應屆畢業(yè)生到今年7月31日止不能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招聘紀律
整個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從事考試、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對參考人員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對相關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六、本公告發(fā)布的官方網站:宜都市政府門戶網站、宜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宜都市水利局網站。
聯系電話:0717—4842139(宜都市水利局政工科)
監(jiān)督電話:0717—4842308(宜都市水利局紀檢工作辦公室)
特此公告。
宜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業(yè)崗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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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報名表》來源于宜都市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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