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對2013年清遠市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評審通過人員進行公示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直各學校: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guān)于2013年中學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評審結(jié)果公示的通知》(粵教師函〔2013〕135號)的要求,現(xiàn)將經(jīng)廣東省教育廳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人員名單返回你們進行公示,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時間為2013年12月18日上午8:00至12月24日下午5:30止,共7天,請各地(校)迅速通知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按公示文稿樣式(見附件2)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把評審通過人員名單(見附件1)張貼在學校的公告欄或是張貼在學校教職工能看到的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有條件的也可掛在校園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各地(校)要認真協(xié)助做好公示意見的收集、整理和核實工作,對群眾的各類有效投訴舉報,要按《信訪條例》要求受理并組織開展調(diào)查核實工作。公示結(jié)束后,請各地(校)在《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情況表》(見附件3)上如實加具意見和加蓋單位公章(各地對沒有投訴情況的可按地區(qū)或?qū)W校匯總填報公示情況表,有投訴情況的須按個人單獨填報公示情況表)于2013年12月25日前形成書面報告報送我局人事科。
二、按省教育廳通知要求,若對所列同志取得資格有異議,請電話或書面向省教育廳師資管理處或所在單位人事(職稱)部門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
附件:1.請各地教育局、市直各學校登陸省教育廳網(wǎng)站(www.gdhed.edu.cn)下載評審通過人員名單(見附件1)http://qyxx.edugd.cn/topic.php?channelID=1&topicID=1&newsID=23893477&action=news
2.公示文稿(樣式)http://qyxx.edugd.cn/topic.php?channelID=1&topicID=1&newsID=23893477&action=news
3.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情況表http://qyxx.edugd.cn/topic.php?channelID=1&topicID=1&newsID=23893477&action=news
清遠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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