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3年安溪縣公開招聘公立小學英語、信息技術學科教師通告》的要求,現(xiàn)將2013年安溪縣公開招聘教師入圍人選現(xiàn)場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入圍人選資格復審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1月6日-7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安溪縣教育局四層組織人事股(安溪縣鳳城鎮(zhèn)36米大街,聯(lián)系電話:0595-23232412)。
四、應攜帶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應攜帶以下證件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一式一份,復印件請按順序整理裝訂):⑴考生報名登記表;⑵筆試準考證;⑶身份證;⑷教師資格證書;⑸普通話等級證書;⑹報到證;⑺畢業(yè)證書;⑻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⑼在職人員應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⑽縣級計生證明;⑾綜治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五、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以《2013年安溪縣公開招聘公立小學英語、信息技術學科教師通告》為依據(jù),不符合通告規(guī)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2.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名單另行通知。
3.本《通知》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入圍人選資格復審名單詳情請參照:http://www.fjaxedu.gov.cn/NewsInfo.aspx?NewsID=34497
安溪縣教育局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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