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的與要求
考生具有一般中等音樂學校管弦樂器演奏專業(yè)畢業(yè)水平,演奏方法基本正確;對音樂作品有一定的詮釋能力,具備一定的專業(yè)視奏能力;掌握五線譜視唱和樂理基本知識;身體條件符合所學樂器的要求。
二、考試形式與內容
1.初試
演奏樂曲一首(曲目自選)
2.復試
(1)演奏樂曲兩首(曲目自選,限時6分鐘)
(2)資格測試(樂理、聽寫、視唱),考試大綱另見資格測試(樂理、聽寫、視唱)大綱。
3.招生范圍: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貝大提琴),銅管樂(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打擊樂(不含爵士鼓)。
4.考試要求:考試時,評委有權指令考生演奏作品的全部或片段,演奏曲目均須背譜(小軍鼓、定音鼓除外)。
三、評分標準
優(yōu)秀,85分(含)以上
演奏方法正確,姿勢、音準、音色、節(jié)奏、技巧等都較完美,樂感好,表現(xiàn)力很強,能強烈感染人,曲目難度大,演奏完整。
良好,75分-84分
演奏方法正確,姿勢、音準、音色、節(jié)奏較好,基本功扎實,技巧熟練,樂感較好,有表現(xiàn)力,曲目有一定的難度,演奏完整。
中等,65分-74分
演奏方法基本正確,姿勢、音準、音色、節(jié)奏尚可,演奏技巧基本掌握,樂感、表現(xiàn)力尚可,曲目難度一般,演奏完整。
較差,64分(含)以下
演奏方法基本正確,音準、音色、節(jié)奏稍差,能掌握一般的演奏技巧;樂感一般,表現(xiàn)力一般,曲目難度一般。
注:未背譜演奏將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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