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根據(jù)《中共中央關(guān)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關(guān)于考試招生制度重大改革的要求,“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yè)機構(gòu)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jiān)督的運行機制”、“探索全國統(tǒng)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教育部將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和實施辦法。
鑒于目前情況,《山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試行)》(晉政辦發(fā)[2011]6號)中“外語聽力成績記入考生高考總分從2011年入學的高中學生開始實施”的規(guī)定暫緩實行。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外語聽力考試仍執(zhí)行“高考外語考試聽力分值為30分,不計入總分,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錄取參考”的政策。
各市、縣(市、區(qū))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要本著為考生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采取科學有效措施,將本通知精神盡快傳達到參加2014年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并做好相關(guān)宣傳工作,確保2014年的普通高考的平穩(wěn)順利進行。
山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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