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3年統(tǒng)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考試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州統(tǒng)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筆試成績、職位排名、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宜予以公告。
一、筆試成績及職位排名
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工作
(一)資格復審對象: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按照公選名額1:3的比例,在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內(nèi)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179名(見附件2)。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經(jīng)研究,確定村干部報考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25分,非村干部報考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各職位需求縣自行確定時間、地點并及時通知考生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報考州級機關職位的考生于2013年11月29日到州公選辦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的材料:《阿壩州2013年統(tǒng)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貼照片,經(jīng)所在單位及審核單位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證件照片1張和《公告》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均可參加面試,由資格審查部門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三、資格復審遞補工作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為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所出現(xiàn)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考生由州、縣公選辦通知,接到通知的考生按時到通知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四、面試工作
(一)面試時間:2013年12月1日,具體面試入闈時間、地點將在《面試通知書》中予以載明。
(二)面試地點:由州、縣公選辦自行確定。
(三)面試須攜帶的證件:所有面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入闈參加面試。面試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入闈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阿壩州2013年統(tǒng)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筆試成績及職位排名,阿壩州2013年統(tǒng)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登陸:http://www.abrsj.gov.cn/zwgkgggsksgg111324324/1673.jhtml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