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fā)關于2014年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在廣東省招收飛行學員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
為配合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做好2014年在我省招收飛行技術專業(yè)學員(深航委培)工作,現(xiàn)將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招飛辦公室(下稱深航招飛辦)《關于2014年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在廣東省招收飛行學員工作的函》(深航招飛函〔2013〕1號)印發(fā)給你們。請你們結合以下要求,做好相關招飛工作。
1.各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和有關中學,尤其是重點中學,要認真加強對招飛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把這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
2.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招飛工作的重要意義,使廣大學生和家長了解航空事業(yè)在我國國民經(jīng)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動員學生自愿報考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凡報考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的考生,須參加廣東省普通高考網(wǎng)上報名、志愿填報、高考體檢,上線考生在普通高考提前批擇優(yōu)錄取。
3.請各市及時匯總“2014年報考深航高中畢業(yè)生飛行學員名冊”并報送深航招飛辦。
4.深航招飛辦確認體檢名單后,各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考生所在中學要積極配合深航招飛辦做好面試、體檢、背景調(diào)查工作。
5.報考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的學生,經(jīng)體檢合格后,各中學要認真做好思想、身體和學習等方面的保苗工作,確保體檢合格學生順利報考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保證招飛工作順利進行。
請各市精心組織,積極配合,認真做好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2014年在我省招收飛行學員的相關工作。
附件:關于2014年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在廣東省招收飛行學員工作的函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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