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充實我區(qū)干部隊伍,區(qū)委擬向全市公開選拔18名副科實職領導干部。
一、選拔職位和范圍
(一)選拔職位(18個)
紀委紀檢監(jiān)察室主任1名,司法局副局長1名,財政監(jiān)督檢查局局長1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任1名,衛(wèi)生局副局長1名,計生局副局長1名,審計局副局長1名,環(huán)衛(wèi)局副局長1名,團區(qū)委副書記1名,婦聯(lián)副主席1名,鄉(xiāng)、街道黨政副職8名。
(二)選拔范圍
面向衡陽市各級黨政群機關、人民團體、事業(yè)單位及國有企業(yè)在職在編在崗人員;國有參(控)股企業(yè)中的國有出資方或代行投資主體職能部門派出的在職在編在崗人員。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2、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具有勝任公選職位所必備的專業(yè)知識、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實際年限計算);
5、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公務員體檢健康標準;
6、《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規(guī)定不能任職的,或處于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或正在被執(zhí)法執(zhí)紀部門立案審查的,均不能報名。
(二)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三、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發(fā)動
1、發(fā)布《公告》;2、印發(fā)《簡章》。
(二)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實行現場報名,凡具備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
報名初審結束后,區(qū)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者資格進行集中復審。每個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該職位公選職數比例達不到10∶1的,由區(qū)公選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開考。被取消選拔職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逾期不改報的按自動棄權處理。報考人選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統(tǒng)一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1、區(qū)紀委紀檢監(jiān)察室主任、團區(qū)委副書記、婦聯(lián)副主席、鄉(xiāng)街道黨政副職共11個崗位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
(1)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總分為100分,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公共科目考試內容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總分為100分。按照擬選拔職位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2、司法局副局長、財政監(jiān)督檢查局局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任、衛(wèi)生局副局長、計生局副局長、審計局副局長、環(huán)衛(wèi)局副局長共7個崗位考試分筆試、面談和面試三個階段。
(1)筆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總分為100分,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公共科目考試內容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專業(yè)科目考試內容包括擬選拔職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guī)等。公共科目成績占40%、專業(yè)科目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2)面談。面談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按照選拔職位職數1:10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談人選。筆試成績并列第10名,則一并進入面談環(huán)節(jié)。面談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談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能力考試成績 (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能力考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總分為100分。按照擬選拔職位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從綜合能力考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能力考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綜合能力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照選拔職位職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實施,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選拔資格,其不足名額根據該職位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預告、公示、考察
對體檢合格定為考察對象的人員,通過石鼓區(qū)黨建網及石鼓區(qū)黨政門戶網進行預告和公示。同時,區(qū)委派出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就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結果實行量化計分。考察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占60%、考察成績占40%比例合成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進行綜合排名。
(七)討論決定
區(qū)委組織部部務會根據總成績的排名情況,按照選拔職位職數1:1的比例提出建議人選,報區(qū)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為確保選拔質量,對經過嚴格考察,區(qū)委組織部部務會和區(qū)委常委會研究認為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放棄該職位選拔。
(八)公布結果
區(qū)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后,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四、待遇及要求
對決定任用的同志,實行一年試用期。被任用的同志在石鼓區(qū)最低工作年限為三年。試用期間享受所選任崗位的政治、生活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不予正式任命,選任職務自行消失,由區(qū)委另行安排工作。
五、報考及有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3年11月22日-2013年11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二)報名地點
衡陽市石鼓區(qū)政府機關大院政務中心一樓。聯(lián)系電話:0734-8177020
(三)報名辦法
報名者可登陸石鼓黨政門戶網、石鼓黨建網下載并填寫《報名登記表》,然后到報名點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和證件原件:報名登記表(A4幅面紙張雙面打印)一式二份;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在公選期間各時段和試用期間一經發(fā)現,將隨時取消考試資格或任用資格。
本次招考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3年11月29日到石鼓區(qū)政府機關大院政務中心一樓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四)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及后續(xù)有關工作安排,請隨時關注石鼓黨建網的有關公告或致電石鼓區(qū)公開選拔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電話:0734-8177262。
本簡章由石鼓區(qū)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中共石鼓區(qū)委組織部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
衡陽市石鼓區(qū)2013年選拔副科實職領導干部具體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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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市石鼓區(qū)2013年選拔副科實職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
《衡陽市石鼓區(qū)2013年選拔副科實職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來源于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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