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經市委研究,決定公開選拔鄉(xiāng)科級領導干部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簡介如下:
一、選拔職位及職數(shù)
1、共青團吉首市委書記1名;
2、吉首市委黨校副校長(高配正科級)1名;
3、吉首市紀委監(jiān)察綜合室主任1名;
4、吉首市信訪接待辦理中心主任1名;
5、吉首市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長2名。
二、資格條件
全州或本市范圍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具員、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從事管理或專業(yè)技術工作的人員(含中央、省屬在州縣市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公開選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規(guī)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
5、處于試用期內的;
6、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的;
7、其他不宜報考的。
具體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具體資格條件(見附件):
三、選拔程序
(一)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11月11日至11月17日。報名地點:吉首市公開選拔鄉(xiāng)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乾州市政大樓A棟6樓606室)。報名者每人只可選報一個職位。報名者應填寫《全州公開選拔鄉(xiāng)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全州公開選拔鄉(xiāng)科級領導干部資歷評價量化評分表》各一份,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所在單位出具的任職文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獲縣級以上綜合性獎勵證書。交考試費200元。吉首市外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獲得批準。
(二)資格審查
市公開選拔鄉(xiāng)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報名條件負責對報考吉首市選拔職位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給筆試準考證。為確保選拔質量,每類職位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選拔職數(shù)的比例一般應達到10:1方可開考。對于報考人數(shù)少于10人的職位,該職位是否開考由市公開選拔鄉(xiāng)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7:1。不開考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它職位,但需符合改報職位的有關條件。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于11月30日在吉首市進行(筆試地點另行通知;報考州工商聯(lián)辦公室主任職務的考生,到吉首市考點參加筆試)。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實行全州統(tǒng)一發(fā)布公告、統(tǒng)一規(guī)范程序、統(tǒng)一組織命題、統(tǒng)一考試時間、統(tǒng)一組織評卷和統(tǒng)一公布結果。公共科目考試內容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專業(yè)科目內容包括選拔職位所要求的業(yè)務知識和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等。公共科目卷和專業(yè)科目卷的總分各為100分,全州統(tǒng)一閱卷計分后,分別按50%的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四舍五入)。筆試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四)、資歷評價
對參加筆試者開展資歷評價,形成資歷評價分數(shù)。資歷評價滿分100分,評價體系設置學歷學位、任職資歷、工作經歷、基層經歷、年度考核、獎勵表彰等6個方面指標。資歷評價分數(shù)占綜合成績20%。筆試成績與資歷評價分數(shù)分別按40%和20%折算分值之和(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排位前5名人選為面試對象。筆試成績與資歷評價分數(shù)書面通知本人,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筆試成績、資歷評價分數(shù)向社會公布。
(五)、面試
面試擬于12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行,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在筆試中不易測試的有關能力和素質。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本人,并在適當范圍內公開。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六)組織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的40%+資歷評價的20%+面試成績的4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按選拔職位人數(shù)與考察人數(shù)1:2的比例,從綜合成績的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并將確定的考察人選名單和綜合成績向社會公布。12月下旬派出考察組,進入本市擬選拔職位的考察人選進行考察,并形成個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綜合報告。
(七)體檢
考察結束后,對符合干部選拔任用條件的,按選拔職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按國家公務員體檢要求進行體檢。如果某一職位體檢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則從相應的同一職位考察人選中遞補。對經過嚴格考察研究,認為確無合適人選的,可以放棄該職位選拔。
(八)研究審批
體檢結束后,按照德才兼?zhèn)涞脑瓌t,市公開選拔鄉(xiāng)科級干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擬任人選,按干部管理權限和任免程序呈報審批。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
(九)職級待遇
被選拔任職的非選舉制人選,到崗到位后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間享受任職單位同級領導干部的政治、經濟待遇,暫不辦理調動手續(xù),其工資、津補貼由原單位按原職級標準發(fā)放,不足部分由用人單位補差。試用期滿經組織考察,勝任者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正式調動和任職手續(xù);不勝任的,或延長試用期,或取消任用資格,或按其選任前的職級安排適當工作。
(十)組織領導
市委成立公開選拔科局領導級干部工作協(xié)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743—8520606),具體負責本市公開選拔的組織實施工作。
四、本簡章由市公選辦負責解釋。
吉首市公開選拔鄉(xiāng)科級干部工作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
2013年11月8日
2013年湘西州吉首市選拔鄉(xiāng)科級領導干部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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