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宜賓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考生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來源:中國三江人才網(wǎng) 閱讀:977 次 日期:2013-11-07 10: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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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等11部門《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的規(guī)定,為做好2013年宜賓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生本人的筆試總成績、所報考職位的筆試排名已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

二、根據(jù)考生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忌腴澷Y格復審的具體情況見附件1。

三、請入闈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于2013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招錄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公安系統(tǒng)職位由市公安局具體負責,司法行政系統(tǒng)司法助理員職位由市司法局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見附件2。

四、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應攜帶省上發(fā)布的《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筆試準考證。其中2011年和2012年畢業(yè)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報考“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含2011年和2012年畢業(yè)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職位的,還須出具未就業(yè)證明。考生報考“招考對象”為“基層服務人員”職位的,還須出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材料原件、復印件以及縣級主管部門關于其服務年限、服務起止時間、是否期滿、是否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不齊未能通過資格復審者責任自負。

五、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棄權。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發(fā)給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資格復審單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于2013年11月15日下午18:00截止。請與入闈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遞補的考生與資格復審單位保持聯(lián)系,于11月15日下午18:00前自行到資格復審單位候補,過期不再遞補。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賓市公務員局

2013年11月6日

2013年宜賓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資格復審入闈情況表詳情請登陸: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1533_1.html

2013年宜賓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

更多信息請查看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考試信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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