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檢察機關的綜合實力和辦案水平,根據工作需要,經靈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本院決定利用目前的空缺編制,面向欽州市范圍內公務員隊伍公開調配工作人員充實檢察隊伍,現(xiàn)予公告。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亍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錄取,確保調配高素質人才充實到檢察院工作,為我縣檢察機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調配計劃及崗位
計劃調配3名工作人員。其中,計算機技術人員1人、綜合業(yè)務工作崗位2人。
三、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報考調配的人員限于欽州市轄區(qū)及靈山、浦北兩縣的公務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40周歲(1973年10月以后出生)以下,通曉白話(粵語)語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和道德品行。
2、熱愛檢察工作,志愿獻身檢察事業(yè),有基層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3、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畢業(yè),其中計算機技術人員要求全日制本科計算機、通訊等技術專業(yè),男性。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并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所在單位同意調動的意見。
四、調配時間和工作程序
調配時間:2013年10月—12月。
調配工作程序:
(一)、發(fā)布調配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10月28日至201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地點:靈山縣人民檢察院政工科。
3、聯(lián)系電話:0777—6428133。
4、報名方法:報名人員需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公務員登記證明,提交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和調配的證明,提交本人獲得表彰的證書、成果等材料。報名人員還應填寫《靈山縣人民檢察院公開調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交近期同底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張,每人只限報考調配一個崗位,報名結束后,一律不得再調整報名志愿
5、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參加報名人員所遞交的各種書面材料,看是否符合招錄范圍和條件,有無明顯的生理缺陷,是否符合招錄的其他要求。
(三)、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分值70分)
1、筆試采取撰寫調研報告的方式進行,由本院組織參加調配的人員在本院有關業(yè)務部門和到有關鄉(xiāng)鎮(zhèn)進行調研,然后根據要求各撰寫一篇3000字左右的調研報告。
2、調研報告滿分為100分,折算滿分值為20分,由市檢察院、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各委派1人,本院調配工作領導小組4人組成評卷小組,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評委的評分平均計算的辦法計算出分數,再折算出所得分值。
3、崗位技能測試滿分值50分,技能測試項目可在報名時查詢。
4、筆試時間、地點及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試(分值30分)
1、面試方法: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面試分兩步,采取自己試講和主考官提問的方式來考察考生作為檢察官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技能、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一是面試人員根據調配的崗位專業(yè)自擬題目試講,時間為8分鐘,自擬題目試講滿分為100分,折算滿分值為20分;二是面試人員根據主考官提問的問題作答,時間為8分鐘,根據主考官提問的問題作答滿分為100分,折算滿分值為10分。
2、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考官組,市檢察院、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各委派1人,本院調配工作領導小組4人,主考官由本院黨組研究決定。
3、計分辦法:考生自擬題目試講和根據主考官提問的問題作答計分方法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考官的給分平均后即為考生該項得分,再經折算得出該項分值。面試成績=自擬題目試講分值+根據主考官提問的問題作答分值。
4、面試時間、地點:時間待定,地點在本院。
(五)、工作考核(滿分值50分)
工作考核分表彰獎勵(滿分值30分)和其他加分(滿分值20分)兩部分,具體項目和計分標準可在報名時查詢。
(六)、黨組考核
調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項考核評價得分的排名情況(有效成績=筆試成績分值+面試成績分值+工作考核評價分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提交本院黨組討論,確定擬調配人選,黨組評價超過半數不同意調配的,不予調配。
(七)、健康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八)、考核政審
本院調配工作領導小組派員組成政審小組,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嚴格考核,考核合格后公示,公示期7天。
(九)試崗
公示無異議的人選,安排到檢察院試崗一個月。
(十)報批
對試崗合格的人選按規(guī)定向上級檢察機關辦理報批和向縣有關部門辦理調配、入編審批手續(xù)。
六、紀檢監(jiān)察工作
本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對整個調配工作全過程的監(jiān)督,嚴禁在調配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靈山縣人民檢察院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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