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公布“2013年度黃山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結論公告”后,2013055-市旅游宣傳推廣中心130708030917號考生于10月22日提出復檢申請。
根據(jù)安徽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的規(guī)定,現(xiàn)已另選擇同級別醫(yī)療機構對其進行了復檢,復檢結果為合格。
特此公告
中共黃山市委組織部
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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