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國有企業(yè)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依照《永嘉縣已定編國資營運公司工作人員招用、流動暫行辦法》(永人社〔2013〕66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用國有企業(yè)合同制職工14名。現將有關招用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對象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3年永嘉縣第三次公開招用國有企業(yè)合同制職工計劃表》(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均統(tǒng)一截止到2013年10月29日。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yè)的審查,參考《2013年永嘉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用工作人員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修改)》(附件3)。
(四)縣內在職公務員、事業(yè)工作人員不得報考,縣內國有企業(yè)職工報考須經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
三、招用辦法與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招用的方式進行。
(1)報考程序
報名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1.報名材料要求
考生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報名表(從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ww.yjrsj.gov.cn)下載)、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應材料,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國有企業(yè)職工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開考比例要求
崗位招用名額與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將相應核減招用名額或不開考。
3.考務費
報名需交納考務費80元。
4.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9日—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對因取消招考計劃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前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地點:錢塘世紀大酒店17樓多功能廳(上塘縣前路)。
5.準考證發(fā)放: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13年11月14日9時—2013年11月16日9時登陸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ww.yjrsj.gov.cn),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具體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考試采取筆試閉卷形式,總分為100分。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00分)、《基本素質測驗》(滿分100分),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筆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筆試具體時間及科目:
2013年11月16日
上午9:00——11:0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質測驗》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確定體檢對象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用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對象。
(2)若遇比例內最后一名總成績同分的,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確定體檢對象。
(四)體檢、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體檢對象按用人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考核對象名單公布后,各招用單位必須在60日內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對象要積極配合招用單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檔案存放地不在我縣人才管理辦公室的考核對象,要主動和我縣人力社保局聯(lián)系調取本人人事檔案。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標準執(zhí)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據。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者中有同分對象的也如上述(三)辦法處理。
四、公示、招用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招用對象,在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永嘉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招用手續(xù)。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招用條件的,不予招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招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招用。
擬招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本人放棄招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招用手續(xù)的,取消其招用資格,不再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招用手續(xù)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公開招用的工作人員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告知事項
(1)戶籍要求為“溫州市”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為溫州市各縣(市、區(qū))戶籍的人員。截至2013年10月29日為止,其他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2)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5)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報名。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6)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招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招用資格。因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7)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8)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浙人社發(fā)〔2011〕79號)執(zhí)行。
(9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公開招用考試的輔導培訓。
六、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用單位負責解釋。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17日
附件:1.永嘉縣2013年第三次公開招用國有企業(yè)合同制職工計劃表
3.《2013年永嘉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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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永嘉縣2013年第三次公開招用國有企業(yè)合同制職工報名表
《永嘉縣2013年第三次公開招用國有企業(yè)合同制職工報名表.doc》來源于浙江省永嘉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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