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2013年云南省第70次自學考試及教師資格考試公告
云南省第70次自學考試及教師資格考試將于10月19日至20日舉行。全州將在蒙自三中、蒙自一中新校區(qū)(原蒙自高級中學)設置考點。其中自學考試考點設在蒙自三中;教師資格考試以報名確認點為單元安排考點:個舊、蒙自、建水報名考生,安排在蒙自三中考試,紅河學院及其它縣市確認點(開遠、石屏、彌勒、瀘西、屏邊、元陽、紅河、金平、綠春、河口)報名考生,安排在蒙自一中新校區(qū)考試??忌稍诳荚嚽?-2天到蒙自市招考辦(蒙自三中旁,紅河學院考生在校內(nèi)領取)領取準考證。為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教育,維護考試的良好秩序,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huán)境,特作公告如下:
一、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招生考試法規(guī)、考試紀律和考場規(guī)則,珍惜個人名譽,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規(guī)、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考試組織機構將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33號令)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考生須帶準考證、身份證按時入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后遲到十五分鐘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離開考場時不得將試卷及草稿紙帶出考場。
三、考試期間各考點將使用科技手段嚴密監(jiān)控通訊工具作弊行為,考生切不可將手機等通訊工具或其他規(guī)定外的任何物品帶進考場。
四、我州將按規(guī)定在每場考試開始前,各考場設置考生考前安全檢查入口。考生在考前30分鐘(第一科為考前40分鐘),持準考證、身份證在考室入口處主動接受安檢,由監(jiān)考員通過手持金屬探測儀,針對考生是否攜帶高科技作弊設備和其他危害考生人身安全、考場秩序的器具等進行安全檢查,通過安檢的考生,才能進入考場考試。
五、為了便于考生查看考試時間,我州所有考場內(nèi)都將配置使用掛鐘,考生參加考試時不得攜帶包括手表在內(nèi)的計時工具進入考場??荚嚻陂g,掛鐘顯示時間只是考生作參考用,考試時間一律以考點統(tǒng)一信號為準。
六、紅河州招生考試辦公室在考試期間將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舉報箱設在紅河州教育局。地址:州行政辦公中心C區(qū)5樓。舉報電話: 0873-3732960。
特此公告!
紅河州招生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